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22〕27号)的要求,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8日前先进行预申报。并于2022年8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一式5份报送至我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41663@qq.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灵珊,联系电话:0591-28880315。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材料
3.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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