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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8-01 10:58 浏览量: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22〕27号)的要求,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8日前先进行预申报。并于2022年8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一式5份报送至我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41663@qq.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灵珊,联系电话:0591-28880315。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材料

       3.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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