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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6-17 11:22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意向单位按照中国质量协会文件要求(见附件),对照2022年度质量标杆重点遴选方向、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将企业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于628日前正式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

二、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请意向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写和网上同步报送。申报企业应于628日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邮箱:clqgxj_tp@163.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国质协字202253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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