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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政协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政协办 2022-05-12 10:00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6月23日,区委巡察四组对长乐区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区委巡察工作是对区政协机关的一次“政治把脉”,是对区政协机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政协机关职能情况的“政治体检”。抓好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为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区政协机关通过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进一步深化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抓手,以确保整改工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着落。 

二是坚决扛起责任。区委巡察四组向区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反馈巡察意见后,区政协机关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协机关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并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抓好整改落实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畏难情绪,做到自我革命、铲除病灶。巡察整改期间,区政协机关总支书记牵头召开4场专题推进会,并坚持每周跟踪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主动向区政协党组报告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汇报,切实按照区政协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意见,改进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区政协机关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区政协各专委会日常工作职责,坚持将自己摆进去,耕好“责任田”,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坚决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时限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同时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区政协机关总支书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专委会负责人及巡察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涉及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直面各专委会及具体涉及人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各专委会负责人与本专委会干部职工也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巡察涉及问题的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人见事,件件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落差 

(1)学习主动性不强。各委办对于贯彻精神落实不具体、不深入,在紧扣实际、把学习新思想转化履职动能方面落实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10月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2月份,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等,引导政协机关干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切实推进学习成果转化,推动政协履职工作提质增效。各委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发挥专委会作用优势,积极主动发展民主协商形式、提升民主协商实效性、勇于实践,主动融入“当先锋 争一流·攻坚120天”“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围绕更好发挥专委会作用优势、丰富和发展民主协商形式、提升民主协商实效性等方面深入思考、勇于实践,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履职工作提质增效。 

(2)学习实效性欠佳。部分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浅尝辄止,理论武装缺乏自觉。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开展各类干部培训和集中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会,组织党员、干部分享学习心得,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促进”“双丰收”。二是已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帮助他们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不断提升学习自觉性、主动性。 

2.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仍存差距 

(3)开展调研视察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查摆。围绕课题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问题进行深入查摆,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提升工作实效。特别是针对区委点题的调研课题,如《培育发展闽江口融合发展区 加快融入全域滨海》《统筹推进国际航空城建设》等列为区政协常委会会议政性协商课题,形成常委会建议案及工作清单,促进调研成果有效转化,为长乐高质量发展超越凝聚强大合力。二是压实责任。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针对巡察所提出的政协机关开展调研视察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区政协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建言质量,更好发挥政协参谋助手作用。 

(4)部分提案质量、数量有待提高。个别委员提案篇幅短、质量偏低,在引导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建言献策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落实提案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撰写提案和建言献策能力,引导委员规范完成“委员作业”。二是加强委员提案征集工作。提案委加强选题引导,坚持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提案线索,为委员写好提案提供有价值参考;改进提案审查工作,密切与委员沟通联系,加强指导,从严把好委员提案质量关。三是加强委员提案汇总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委员提交提案情况和立案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做好委员提案撰写提醒、履职情况考核等工作。 

(5)履职成果转化跟踪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做好跟踪落实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对标对表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工作责任担当,切实做好跟踪落实工作,扎实推进成果转化。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坚持把调研、协商、督促相结合,积极开展跟踪落实“回头看”,加强对成果转化工作的量化管理。例如就“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区政协于2020年10月开展实地查看并召开专题调研会,之后以建议案形式提交十二届二十一次政协常委会讨论通过,2020年11月围绕“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议题开展专题协商,并结合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具体项目建议清单,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2021年8月再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进一步跟踪监督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加强管理与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 

(6)委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针对存在违纪违法的委员未进行响应的思想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工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0年8月区政协出台了《福州市长乐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文件精神,2021年开展了委员届终述职考核工作,对委员在本届任期内履职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本次考核结果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及政协开展各项表彰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存在违纪违法的委员,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作出及时相应的处理,切实维护政协委员队伍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会议传达、视察调研、委员读书活动等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委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打造“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讲政治、守纪律、重品行”委员队伍。三是抓好警示教育。2021年度区政协机关组织区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区纪委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的案件观摩庭或听证会共计8场、组织委员参加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共计10场,通过运用典型案例、身边案例教育广大政协委员,做到以案示法、以案示警、以案释纪。 

3.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实效不明显 

(7)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建议质量有待提高。政协机关向福州市政协报送有关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社情民意信息采用率偏低,提出的建议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社情民意相关制度。2021年8月11日区政协第3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福州市长乐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评选办法》(暂行),各委办参照执行。政协机关将根据新制定的《评选办法》对各民主党派、参加单位,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所报送的社情民意开展评选工作,提高委员与特邀信息员的撰写热情。二是积极开展培训与指导。下一步将组织新一届委员和特邀信息员围绕社情民意开展学习培训,提高社情民意的数量与质量。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结合开展区政协机关志愿者活动,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2021年机关共开展18场志愿者活动。针对“两会”等大型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购置防护用品,编制防疫手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 

(8)围绕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建言献策不够。政协机关未针对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方面开展调研或协商活动,未针对这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近年来政协机关围绕饮用水安全工作开展了协商、视察、调研等系列活动,但推动解决我区饮用水安全问题仍与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今年2月至3月,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对策研究”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课题调研,听取有关部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措施,形成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切实发挥了政协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针对民心所盼的饮用水问题,2021年4月,区政协开展“‘一闸三线’长乐段工程及远航水厂迁建工程等项目建设重点民主监督视察”活动,8月份对长乐饮用水问题持续开展调研视察与“回头看”,本着为民心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积极为民生事业努力。目前,“一闸三线”长乐段已建成,新建远航水厂已投入使用。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9)考核机制流于形式。政协机关制定的《市政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未标注制定时间、实施时间,未据此开展相关考核工作,民主生活会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12月2日区政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中共长乐区政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各党支部、各委办参照执行。政协机关将根据新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意识形态考核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从严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 

(10)内部刊物审核制度欠缺。政协机关近年出版的部分书籍,未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编印的内部刊物等资料审核把关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协机关将按照新制定的《中共长乐区政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对编印的内部刊物等资料的审核把关。 

(11)运用新媒体开展学习效果欠佳。截至2020年6月8日,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未全员覆盖,个别干部学习积分偏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继续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终身学习意识,切实把加强自身学习当作工作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态度,自觉加强学习的主动性。二是强化检查督促。制定“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考核通报机制,不定期提醒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每天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对排名靠后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提醒。三是针对赵某某同志未注册激活“学习强国”的问题。已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将其加入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政协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学习平台。 

5.落实移风易俗有关规定不够到位 

(12)婚丧喜庆双备案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但个人报备材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政协移风易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执行。政协机关干部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材料由专人负责登记、保存、汇总。办公室主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核查汇总情况,严格执行婚丧喜庆双备案制度。 

(13)政协委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登记工作制度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福州市长乐区政协移风易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进一步理顺政协委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程序。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的婚丧喜庆操办事宜的报备工作。二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对村(社区)帮扶等活动,向委员、机关干部、群众进行移风易俗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政协力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实 

(14)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发挥榜样示范效应,区政协机关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研讨会,以潘东升同志的经历作为学习的榜样,进一步提振机关干部的创业精气神。二是开展集体谈话与个别约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通过严格工作考核、强化作风建设等方式,抓好抓实政协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建设,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15)存在文风不实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对政策理解把握能力,提高文稿质量。二是加强思想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对照检查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文字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教育引导从事材料撰写的干部,用心做好文件材料把关工作,切实改进文风。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6)个别会议存在签到表与会议记录内容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实把“要素齐全、行文规范、要点清晰、书面整洁、真实可靠”会议记录基本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完善记录方式。坚持人机结合,同一场会议要运用笔记、照相等多种方式同时记录,及时收齐保全相关资料,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可靠。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工作质量,责任领导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7)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各委办忽视了一般提案的办理检查,与督办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者缺乏深入的沟通协商,致使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答复不及时,提案办理效果欠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政协开展重点督办提案工作,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123件,经审查,立案113件。根据《政协福州市长乐区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协提案委员会遴选,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确定相关提案作为区政协领导领衔重点督办提案。2021年,由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委办牵头组织实施,采取调研、视察、听取汇报、协商座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重点督办提案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加强与提案者、承(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发挥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绩效考评等活动的监督作用,推进提案办理。 

(18)办公用房清理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同志退休后担任区政协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机关退休党员干部支部),同时也是文史资料委员会顾问,机关安排一间办公用房作为第二支部的活动场所,由于没有及时更换牌子,造成工作上的疏漏。至巡察组发现并指出问题后,经立整立改于2020年6月11日整改到位。在立整立改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进行再测量、再核实、再整治,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9)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衔接管理,公务接待后应立即办理相关报销手续。三是加强财会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把报账报销审核审批关,未经审批及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0)公车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收支管理规定,机动公务用车维修应严格按照政府公车定点维修的文件规定执行,维修费由单位与定点维修厂家每月结算一次,建立车辆损耗、油耗记录,实行车辆统一保险制度。二是区政协机关所有公车已全部收归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调派管理,区政协办公室严格按规定做好用车申报工作。 

(21)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教育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相关制度执行,严把报账报销审核审批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要求财务加强报销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2)发放津补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机关人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已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3)超额发放奖金。2014年8月发放2013年度政协绩效考评单项指标奖金3.08万元,比财政核拨金额超0.08万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超额发放的奖金0.08万元进行清退。二是针对超额发放奖金的问题,已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4)慰问对象不合规。2017年8月支出探望慰问机关干部住院家属费用500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慰问金500元予以清退。二是今后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关于《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对慰问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慰问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3.项目管理不规范 

(25)合同管理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严肃合同管理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从严从细加强审核把关。 

(26)招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50万元以下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建〔2020〕283号)文件精神,完善项目集体决策、信息通报、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等操作流程,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等监管力度,按文件规定予以结算。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当时任政协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4.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27)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管不力。政协机关未对拨付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财务人员加强核对,确认18个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二是密切与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沟通联系,并沟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指导督促,扎实开展联络组工作,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切实发挥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功能作用。 

(28)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照规定审核会议、活动开支,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活动方案、会议活动预算结算单、会议活动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正式发票等凭证。二是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对涉及财务报销的相关附件要事前准备到位、收集转交及时、保存妥善完整。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9)合同条款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管理的流程要更加明确。合同的决策、审核、审批、签订、履行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对合同的签订审批流程、授权委托、印章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同签订零风险。二是对该问题进行解释说明,长乐区海滨诗社的成员大部分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成员,出版的《汾溪吟集》以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合同的甲方变成长乐区海滨诗社,已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0)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目前已补齐该同志公务出行审批手续,并提醒其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二是严格执行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相关规定。今后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将严格按照长委办〔2014〕77号、长协办〔2016〕1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出差归来后及时报销完毕,报销时必须提供正式合法的费用发票和审批单,未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报销。 

(31)超限额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定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各种奖金、差旅费、办公费等。针对超限额现金支付问题,已由区政协主要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2)未按规定购买公务机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该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原计划统一预定公务机票,后因有的港澳委员往返时间行程时常变动,故没有统一购买公务机票。二是区政协机关将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政协关于购买港澳委员机票的有关精神,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报销港澳委员全会参加往返公务机票。 

(3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涉及问题的物品重新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要求经办人员今后及时规范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三是针对2016年7月购买文件柜4架计3400元、2017年4月购买美的冰箱1台2500元均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薄弱 

(34)机关党组织功能弱化。政协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多依托政协党组层面进行,独立开展工作(活动)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突出政治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开展政协机关党组织活动,如党日活动、学习研讨会、党课等,强化党员意识,不忘党性宗旨和使命初心,激发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在潜移默化中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二是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抓严抓实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管理制度,加强支部建设,切实提升政协机关党(总)支部组织力。 

(35)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不牢。机关党组织未能按期换届,机关党建工作缺少计划。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17年以后区政协机关党组织都按规范程序如期换届。二是区政协机关继续加强机关党支部组织架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提名熟悉党务业务的办公室主任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报请区直机关工委审批。突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定位,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依据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确保规范有序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36)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协机关各委办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布局,但各委办主任对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督导较少,未对所分管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工作,督促各委办主任抓紧抓实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三是科级领导干部按照上级党委通知精神、制度撰写年终总结,对年度的工作进行梳理。 

(37)廉洁纪律教育重视不够,未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案后整改。政协机关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深入,警示教育仅停留在完成“规定动作”,未结合本机关实际做好“自选动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政协机关在2021年共进行了4次党风廉政教育,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廉洁纪律教育,2019年11月13日区政协开展营滨路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察看现场。2021年5月11日区政协机关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参观长乐区党员政治生活馆,对营滨路案件进行再警示再教育,以身边的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保持清廉本色上树立标杆,自觉遵守“三不”方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当好廉洁自律葆本色的表率。三是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不定期组织政协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红色教育片。 

3.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38)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政协机关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学习研讨会,其中关于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会中,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都进行研讨发言;在学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研讨会中,科级班子成员作研讨发言,其他科级党员干部作书面研讨;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中,组织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今后将加强组织领导,在更大层面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推动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39)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及时转接党员关系。2018年之后都及时转接调入区政协机关的党员干部职工党组织关系。二是针对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到位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于巡察整改所提出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问题已于2018年12月完成转接。 

(40)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经立整立改于2020年6月8日整改到位,共补缴2013-2018年党费5659元。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1)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区政协机关负责人带头进行谈心谈话,与专委会主任之间相互谈、与党员代表谈、各专委会负责人内部各自谈等,通过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组织生活,增强党内团结。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规范会议流程,切实把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42)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为加强区政协机关党的建设,提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副书记和机关第一支部书记;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每次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精神,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组织生活会符合规定、程序完整。 

(4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三会一课”,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展现出“三会一课”的实际意义,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党员大会的基层意见,注重创造性、科学性,党课的设置要有规范性、针对性、时效性。三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从而更好地组织与开展“三会一课”。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落实巡视整改精神不够到位 

(44)贯彻落实巡视反馈精神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等文件精神,提高机关第一支部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克服应付思想,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视巡察反馈会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针对政协机关第一支部关于传达贯彻落实巡视反馈精神存在偏差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5)落实巡视整改措施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长学组办〔2021〕12号文件精神,针对机关第二支部离退休老党员多、人员居住分散、工作力量薄弱等特点,创新党建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2021年7月,机关第二支部被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省委老干局授予“示范党支部”称号。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四组未向区政协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10月份以来,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通过学习,引导政协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学习作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通过开展个人自学打好基础、集体学习强化巩固、党史教育专题活动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学习成果和实践、工作创新与服务广大群众相结合,力争在提升理论素养和推动工作发展上有突破、见实效,不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二)强化党性锤炼,永葆政治本色。党性是每个共产党员立身、立业、立德的基石,加强党性修养是区政协机关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应时刻不忘在入党时许下的庄重承诺,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着力在理论学习中不断培养党性,熟悉党的历史、党的理论,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着力在严守党纪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砥砺党性品格,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活力;着力在落实“一岗双责”中锤炼党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廉洁纪律教育,坚持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忠诚于党,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做到警钟长鸣。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担当意识。强化委员管理工作。加强委员思想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通过会议传达、委员培训等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委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打造“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讲政治、守纪律、重品行”委员队伍。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开展委员培训,合理制定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政协委员要切实担负起政协的责任和使命,积极、主动、扎实投入政协工作,统一思想和行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到多学习、多调查、多建言、多办事,提高建言献策能力,扎实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  

(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政治责任。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党风廉政工作与政协工作结合起来,在保持清廉本色上树立标杆,坚决遵守“三不”方针,视党的政策为“生命线”,视党纪国法为“高压线”,视作风规定为“警戒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当好廉洁自律葆本色的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22206;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9号楼,邮政编码:350207;电子邮箱:clszxb@163.com。 

                                                                                          福州市长乐区政协办公室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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