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委统战部开展了巡察。2021年9月15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区委统战部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和我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严格对照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了整改的期限、范围和责任,对照反馈问题细化了相应的问题清单,扎实有效地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9月16日,区委统战部立即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暨区委统战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组织部关于巡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区委巡察组反馈会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逐项逐条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区委统战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7次区委统战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统战部班子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制定区委统战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工表和细化措施,将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3个方面、14项巡察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形成30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逐条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为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提供了措施保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统战部始终认真对照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3个方面、14项巡视整改任务,按照分解细化的3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4项巡视整改任务均取得明显成效,30条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已全部落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仍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党支部加强了对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强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指导实践。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个人发言提纲均由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2)存在问题:统一战线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民主党派队伍建设较为薄弱。二是海外联谊工作主动性欠缺。三是引导推动新阶联组织建设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相继完成了民革、民进、致公党、民盟、长乐支部的换届,农工党的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就绪。以上5个党派新一届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均在50岁以下,其中45岁以下9人,占40.9%,民主党派队伍年轻化、履职力全面提升。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意识日益提高,建言资政能力持续增强,2020年以来,我区各民主党派成员上报建言献策信息170多篇,共有36篇社情民意被中央统战部、省委办公厅采纳,78篇被市委办公厅采用。2020年以来大力推进党派活动阵地建设,为让各党派都有固定的活动场所,2021年6月7日,我部向区机关管理中心发函申请将我部搬走后留下的5层办公用房调整给民革、民进、致公党、农工党这四个民主党派使用。二是2020年以来,侨务办牵头区海联会,利用“互联网+”打造了全省首家“侨海通”跨境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并在美国、日本、阿根廷、澳大利亚和香港、澳门设立分会场;同时,依托“侨海通”,联合区法院成立海外涉非联调中心,为海外侨胞帮助调解纠纷,已调解涉侨纠纷案件60余件。三是2018年2月举行了新阶联成立仪式, 2020年12月30日成立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支部,2021年1月27日设立“同心驿站”。长乐新阶联现有会员57人,其中企业管理人员19人占33.3%、新媒体16人占28.1%、律师11人占19.3%、其他人员11人占19.3%,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2021年以来,新阶联党支部开展了多场形式多样的凝聚人心、加强共识的活动,通过党建引领,把更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为开创长乐区新阶联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长乐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3)存在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一是理论学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族宗教场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三是移风易俗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四是扫黑除恶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一年来,我们牵头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区委常委会3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和意见,聘请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李韧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行解读,聘请中共福州市委党校专职教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学博士孙伟对全区统战系统干部职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宣讲《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举办信息员培训班3期,邀请民革南平市委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袁嘉开展建言献策类信息撰写培训,信息工作显著加强,2020年区委统战部信息工作绩效排名跃升至福州市第1名。二是加强民族宗教场所管理。2019年区民宗局对全区在册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排查。2020年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回头看”。民宗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区登记在册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和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目前已全面完成排查。三是持续巩固移风易俗成果。结合统战部工作实际制定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重新签订《长乐区党员干部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未有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四是抓常抓实扫黑除恶。党员干部重新签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深入宗教场所开展调研,设置举报电话,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4)存在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部和民宗局年度工作内容,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机关党支部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三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民宗局意识形态工作并入统战部。加强中心组学习、部内部学习、三会一课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学习强国课程学习、统战工作业务法规学习等六方面的学习力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存在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贯彻落实不及时。二是提醒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清单》,进行具体细化分解,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提高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机构改革后,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将民宗科纳为统战部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开展对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做好规范记录,详细记录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内容等要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1年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工作38次,均登记建档,廉政教育实现全覆盖。
(2)存在问题: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机关学习制度,把握严实要求,坚持更高标准,从体制机制、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规范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着力从源头上强基固本,从制度上推进政治理论学习不走过场。二是加强对各项条例、制度文件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将学习传达与当前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让上级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3)存在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一是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规范。二是公车管理不严格。三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四是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标准接待,坚决做到一函接待一次;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长乐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长机管[2018]88号)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和清单随附制度,每个接待活动入账均附活动方案、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正规用餐发票、菜单,严格按照活动实际情况配备陪宾人数。二是完成清理公车使用过程中的违规报销问题。违规款项已退还国库,公车已收归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三是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公干审批单中未分别说明每次公干的工作内容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规范印制了《公务出行审批单》,并作为差旅报销凭证,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在审批单明确写明每次公干的时间、地点、事由,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认真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了清单台帐,对涉及个人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差旅补助对照财务报销凭据,按时逐人逐项进行清退。违规款项已退还国库。
(4)存在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报销手续不规范。二是超限额开支现金。三是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四是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五是超标准配备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经费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收款收据、送货单等自制凭证不得报销;发票要有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应清楚明了,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票据必须有收款人签章、填制单位盖章。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小额零星支出、公务卡已刷卡结算、外地差旅支出外,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对公结算。因当时海联服务中心账号未年检冻结,无法转账,故使用现金支付。三是对照工会经费管理细则,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活动开展是要附有活动安排及签领单。2018年度慰问住院职工家属支出工会经费已退还。四是完善财务内控制度。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了解财务政策和制度的更新变化情况,确保各项会计核算内容合法、合规。加强财务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记账及时、账实相符、账表一致。五是超标准配备固定资产。均已按标准要求配备固定资产。
(5)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一是预算书编制、审核不合规。二是合同签订不严谨。三是结算编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管,新行政中心统战部办公场所装饰工程,从工程设计、预算、工程招投标至工程结算,我们均严格按照长乐区有关财政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精神执行。即:合同估算价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按照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50万元以下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建〔2020〕283号)规定程序选择施工单位,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预算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查,按审查结果,设定发包价、制定发包方案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并报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由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参与验收,工程进度款附合法正式的发票、合同等材料,发票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会计人员审核,按经费支出签批权限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支付。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存在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采取事前沟通、事中研究、事后运作的方式,在提请部务会议研究、部务会议成员逐一表决通过后实施。
(2)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二是组织生活会执行不严格。三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上会前提交部主要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所有班子成员签字承诺非摘抄或网上下载。二是完善了党支部相关制度,强化和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逐步提高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进一步规范了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加强了每月学习检查,形成领导带头、学习规范、氛围浓厚的常态化学习格局。
(3)存在问题:党支部换届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切实规范工作程序,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实际,支部委员会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等资料,确保了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2019年度的支部换届程序严格依照程序进行。
(4)存在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因前期发展党员工作不熟悉,将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单独记录,于2020年整改到位,且贯彻落实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高学历、青年职工、干部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存在问题:党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党费收缴不规范。二是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收缴党费工作,按每月交纳,并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未向区委统战部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统战部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
下一步,统战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巡察三组的整改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要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重要窗口增添长乐统战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22140;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qwtzb2018@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统战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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