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拟开展《福州市长乐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进行预算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及完成时间
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拟要求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提供满足长乐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项目技术要求和上报生态环境部申请专项资金所需的技术文本。
二、《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工作要求
1.《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成果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入库项目费用测算相关说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相关要求,在充分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调研、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完成《福州市长乐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实施方案》。成果主要包括:《福州市长乐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实施方案》,以及按照相关规程要求上报生态环境部所需的必要成果。
2.《实施方案》报告编制要求
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入库项目费用测算相关说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相关规定。需明确编制依据、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阐述污染现状、工作必要性、政策符合性、污染成因、数据分析与评价、结果分析应用、效益分析、风险分析与应对等内容。
3.项目相关要求
(1)收集土壤调查和监测数据、疑似污染源信息和其他基础资料,初步研判长乐区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
(2)选择长乐区典型的受污染耕地,通过现场查勘和访谈等方式对污染成因做出定性判别,进行污染成因初步排查判断;
(3)对于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开展土壤、农产品、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固体废物、农业投入品、畜禽粪便等样品的补充调查监测(需明确各类样品数量),排查可能污染源,综合分析确定污染源;
(4)开展成果集成,对识别并确定的现存污染源/途径,研究制定长乐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对策,降低重金属向耕地土壤的输入或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三、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材料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直接递交截止2022年4月26日下午5:30,邮递递交截止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18:00。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313室;
4.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系人: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潘剑峰:0591-22057007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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