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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28 15:46 浏览量:
      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关于优化人才住房政策一揽子意见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21〕52号)、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销售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2022〕2号)、《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榕政办发〔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意见》(榕政办发〔2021〕4 号)和《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规程》(长政综〔2020〕332号)等文件精神及《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区直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管理工作长乐区工作小组研究审定,曾加等351位同志符合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4月1日(五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区人社局人事人才中心0591-28981820(工作日),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405室。 

 

     附件: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公示名单


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管理工作长乐区工作小组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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