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3-14 16:41 浏览量:

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关于<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装备〔202232号)要求,为做好《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征集条件 

  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装备产品应为2021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 

  (二)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 

  (三)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轻工机械、环保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新能源相关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装备产品申报列入《指导目录》。 

  已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项目,如无变更,不再重复报送。 

  二、申报要求 

  《指导目录》是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重要依据,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生产企业方可申请省首台(套)认定。有意愿的企业按要求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及汇总表(附件1、23)。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4份及电子版(PDF+excel文档)请于4月2日前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何陈念、陈颖,电话:28817899,邮箱: clqgxj_tp@163.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 

      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 

      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3月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