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4012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 1月 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首占镇正源财富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方式:2882182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发燕 |
集体土地使用权(1965年自建房屋) |
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竹田村二区13-2号 |
350182008015JC00058F00010001 |
S用地=34.21
S建筑=34.21 |
宅基地 |
A房四至: 东:共邻林发波 西:共邻林发波 南:本邻走廊 北:本邻通道 B房四至: 东:本墙邻天井 西:本墙邻走廊 南:共墙邻林祥康 北:本墙邻走廊 注:其他结构一层。 |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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