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反馈问题的责任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区委对村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先后召开了3次党委会,聚焦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不够牢固等问题,直面不足、深刻反思,坚持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任务、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2021年2月23日制定《区委巡察五组巡察金峰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党委书记亲自督查督办,定期召开整改工作、党政联席会议,督查进展情况,逐项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夯实整改推进。镇党委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42条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工作的“一岗双责”及村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以实效为导向,切实强化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整改工作“全程留痕”制度,细化整改工作台账,一个问题一个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建立上下联动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积极性不高,政治站位不高。
(1)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浮在面上。两个村党组织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贯彻不力,均无制定相关学习计划,没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学习讨论交流,学习碎片化,浮在面上。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4本指定读本,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丰富的党史素材加深党员对党史的理解和把握。二是结合“三会一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课等。三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再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 加强两委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2)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两个村在传达镇党委要求各村要传达贯彻落实的各级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工作中,大部分未见传达,少部分在传达学习中未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前林村在2018年7月26日之前的两委学习及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记录缺失。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自区委巡察反馈以来,前林村、兰田村均有坚持在支委会及党员大会上传达金峰镇党政联席会议有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疫苗接种以及其他工作的精神,并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工作,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进行研究部署,会后积极贯彻落实。
(3)配合上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两村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安排。对流出党员教育、宣传、管理缺乏有效方法,任之随之。如:前林村两委班子过半数在2019年度党员学习强国APP中学分不及2000分,109名党员中只有67名在线学习,且有32名学分还不及1000分;兰田村47名党员在线学习有19人学分不及1000分。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抓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党建工作安排,加强对流出党员的教育、宣传、管理,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后,编写学习简报,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发放给外出党员,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党员干部在学习强国APP上的学习,督促党员干部每天坚持学习打卡,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了解一线舆论热点,发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作出正确引导。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4)移风易俗工作有漏洞。村级“三员”履职不够到位,跟踪监督不够。个别村党员干部对家属缺乏廉洁宣传教育,违规参加宴请。如:兰田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两位家属在2016年12月16日参加喜宴并收受红包1200元,2017年2月两主干受到镇纪委诫勉谈话,并退还红包现金。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抓严抓实移风易俗工作,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促“三员”按各自职责履职尽责。一是网格员负责掌握群众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动态,通过移风易俗手机APP及时上传上报信息。二是监督员负责掌握操办红白喜事的动态信息,于酒席操办当天深入现场核实酒席实办数、每桌菜数、菜金、拱门、花柱、花圈、花车等数量并如实在手机APP中反馈巡查情况、上传实地巡查照片。三是宣传员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宣传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工作,主动收集移风易俗工作动态、特色举措或典型事迹,及时将相关活动信息录入手机APP并上报移风易俗办,针对巡察发现的移风易俗工作漏洞的问题,由镇纪委书记、宣传委员联合约谈兰田村的陈某某、黄某某,要求其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不松劲、不懈怠。
(5)“两违”专项整治不彻底。日常巡查监管没有形成常态化,违规搭建现象时有发生。如:2018-2019年期间共发生8起违建,其中前林村5起(林义波的简房占地33㎡,路威针织有限公司的防水遮雨棚占地526.64㎡等);兰田村3起(郑依玉的简易棚房占地44.13㎡、陈诸清的一层铁皮房占地321㎡等)。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加大违建和坟墓整治力度,督促加强前林村、兰田村违建排查和整治力度,并根据区委《关于加强“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加强“两违”日常巡查。目前,前林村林义波的简房占地33㎡、路威针织有限公司的防水遮雨棚占地526.64㎡等5起均已拆除;兰田村陈某某、陈某某、郑某某违建现已拆除完毕。
(6)两村对违建情况没有巡查记录,零报告制度没有落实,在坟墓整治工作中,兰田村个别坟墓覆土后没有及时绿化,覆土被雨水冲刷后,坟墓又重新裸露出来。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针对兰田村个别坟墓覆土后没有及时绿化问题,我镇已对兰田村坟墓整治经办人员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和约谈,兰田村已针对前期坟墓整治行动中的坟墓覆土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坟墓重新裸露问题进行重新覆土并加强了植被绿化。
(7)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农业支持补贴政策执行不规范,惠民资金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如:兰田村2016-2017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均以生产队代领方式统一发放,没有按规定具体发放到种粮农户个人银行账户中(2018年后已整改)。其中第五生产队由于历年来土地纠纷问题没得到解决,导致2017年土地确权工作无法进行。此外,兰田村2015-2018年中有6笔上级惠民补助资金共计22万元滞留,其中2014-2015年度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6万元、2017-208年度水利工程补助款8万元未在专项应付款核算专用,实际才支出1.89万元等。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镇分管领导结合日常工作,多批次组织干部入户宣传惠民资金网,以及相关惠民资金政策精神以及使用规定,对兰田村滞留资金进行认真梳理,督促认真执行落实惠民政策,及时按规定支付相关补助资金。目前,兰田村2015-2018年共6笔上级惠民补助资金2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2014-2015年度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用于防洪费用12589元,防台风费9643元,宣传栏23933元,文化活动费17164元,共63329元;2017-208年度水利工程补助款用于公益设施修建26020元,水利冬春修40000元,两湖修复18630元,共84650元。
(8)信访、纠纷问题化解不力,滋生不稳定隐患。兰田村第五生产队由于个别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存在纠纷,对剩余承包地的确权方式等存在较大分歧,引发当地村民屡次上访、投诉;兰田村还存在多年来多起邻里一些小纠纷未能及时有效化解,干部、群众对此意见较为集中。前林村在2017年以来新城区(世茂、唐宁壹号)征地补偿工作中,个别村民提出对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有异议,虽然村两委也积极参与协调,至今无有效解决办法,仍存在个别村民多次上访,加大了社会安定稳定风险。
整改措施:未完成整改。我镇已对兰田村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督促兰田村对第五生产队矛盾纠纷追根溯源,认真分析矛盾成因,同时加强与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寻找解决办法,真正消除信访隐患。前林村委会多次组织前林村老年协会、第六生产队户代表开会调解,第六组超过98%以上户代表一致同意按本组村民自治原则协商制定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将征地补偿款分发到户,但个别组员因个人户口早年迁出原因所得补偿款较少,拒不服从多数组员共同制定的分配方案,并因此多次上访。我镇已对前林村林某某予以谈话提醒,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前林村委会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合理合规发放征地补偿款,目前已按进度推进解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党组织配合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9)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配合上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未到位,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不实,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多发。2015年以来前林、兰田村分别有8人次、6人次“两委”干部受到提醒、诫勉谈话或党纪处分,如:前林村2015年林宜响、林为斌、林根等3名党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党员林宜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兰田村2018年11月支部原支部书记陈诸艳因违建问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2018年7月党员陈书芦因赌博问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前林村、兰田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2020年起,每季度至少1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不断提高两委干部对党风廉政意识,带头廉洁自律。二是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引导农村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纠正错误倾向,端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共产党员形象。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行为,从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10)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力。前林村2019年度党员党费收缴情况未公示;财务公开栏内容空白,公示细项设置不全;办公场所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会议议事制度、职责等未上墙公示。兰田村党员“三支队伍”名单未如期公开;财务公开栏项目设置不规范,集体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公示项目版面缺失,财务公开报表内容公示不及时仅更新至2019年5月份。财务公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村集体和村监委会负责人、主管会计审核把关。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再次重申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状况,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由镇各包村工作队长负责加强监督指导。目前,前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制度、监督内容均已上墙公示。二是因地制宜地运用好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服务热线、手机媒体、网络平台等信息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作风建设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1)违规发放津补贴。前林村2015-2018年村委会违规向9名村干部和与会党员发放“两推一选”会议、党员大会误工补贴共计136人次2.66万元;2017-2018年村委会规给12人村干部发放4项值班补贴共计40人次1.65万元;兰田村2016年村委会违规发放村干部10人参加村代会误工补贴计0.1万元、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共计37名0.37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我镇已对前林村林某某、兰田村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并责成前林村、兰田村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现已全部清退到位。
(12)违规报销差旅费。前林村村部因金港城拆迁于2018年6月份迁至金峰镇政府办公大楼北楼,村干部4人违规报销到镇政府公干办事、参加会议等差旅费共计346次0.505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责成前林村清退违规发放的差旅费,现已全部清退到位。
(13)超标准开支。村干部待遇报酬没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的意见》(长委办〔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前林村2017年村主干月总报酬为3000元,村两主干多领取2017年星级津贴共计0.288万元;兰田村2017-2018年期间村主干陈诸艳、陈春财2人同样超标领取2016-2017年度村主干星级津贴0.84万元。2016年1月-2018年8月期间村委会发放3名其他两委干部月报酬2100元,超额总计4.8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的意见》(长委办〔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村干部待遇,相关多领取的星级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
(14)违规发放电话费补贴。兰田村2017年村委会违规发放村干部4人2016-2017年度话费补贴1.152万元;前林村2018年林义兰、林为铿、林义雄等3人违规领取2017年度话费补贴0.528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责成前林村、兰田村清退违规发放的电话费补贴,现已全部清退到位。
3.农村“三资”管理情况。
(15)村集体资产、资源仍有不在村委会控制范围,受控于自然村、老人会。前林村旧厝自然村池塘42亩,目前闲置;前林村自来水设备始建于1990年2月,原值33.68万元,目前两项资产仍由前林村老人会管理收益。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镇党委已全面督促自来水公司对各村进行统一供水,将各村部自来水供应一并纳入金峰镇自来水主管网,不再由老人会管理。前林村旧厝自然村原有42亩池塘,因金峰镇市政新区内房地产项目建设及陈塘港河道整治疏通等原因,原有池塘现已无法单独蓄水,并成为陈塘港前林支河的一部分。
(16)部分村集体资产、资源未建立台账管理。兰田村在2000年自来水厂建设投资109万元,挂账了19年未转入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未计提折旧。2019年村委会资产采购中幸福院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健身器材、办公桌椅、空调等共3批次4.57万元均没有入库验收和使用登记。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兰田村自来水厂投资款于2017年7月已转入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已计提折旧;对2019年村委会采购的幸福院及便民服务中心健身器材、办公桌椅、空调等资产补充入库验收手续,并进行使用登记。
(17)可经营性村集体资产、资源未按照合同约定运作经营管理。兰田村在2014年1月与中国电信铁塔有限公司签订通信基站租赁协议每年缴收租金,其中2016-2017年租金1.6万元拖欠至2018年5月份才缴交,合同管理出现缺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兰田村2016、2017年因租赁公司联络人员变动,导致中途脱节,致使租金未能及时上交,出现2016-2017年租金1.6万元拖欠至2018年5月才缴交的情况。此后,将加强合同管理,自2019年起至今该项目租金全部如时足数缴交。
(18)村集体物资采购不合规。前林村2017年村委会采购移动警务亭4.85万元,兰田村2017-2019年村委会采购1间移动警务室3.95万元、200只分类垃圾桶2.56万元、幸福院跑步机等4台健身器材1.68万,两个村采购款已超过采购规定限额,未履行采购招标程序。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加强采购招标程序,村集体物资采购不合规,由镇纪委对村级党组织书记予以谈话提醒,严格按照《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长政综〔2018〕192号)加强宣传教育,并参照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制定《金峰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及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金峰镇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19)村集体资金管理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按开支程序审批。财务计划制订比较随意,如:前林村2015年度财务计划中“收支差额”(预算结余)为0.25万元,当年实际预算执行结果为-29.6万元,完成率-11841.70%,其中总收入仅完成36%。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自查,前林村2015年度计划收入1280000.00元,计划付出1277500.00元,预算结余2500.00元;当年度实际收入468898.80元,实际付出764941.00元,当年度实际预算执行结果为-29.6万元。2013年,前林村配合金峰镇市政新区建设,在建设金港路时拆除了前林村原村委会办公楼,2014年前林村筹备建设村委会新办公楼,拟向上级争取补助68万元,在制订2015年度财务计划时将该笔补助收入计入2015年度其他收入,后由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计划取消,该笔补助收入未到位,因此当年收入大幅减少;与此同时,自2015年起,前林村加大了环境卫生与村容村貌整治力度,资金投入较往年有所增加。综合以上原因,前林村2015年度实际预算执行结果完成率不理想。前林村已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加强财务计划管理,确保按照实际情况认真编写财务计划,不再出现计划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问题。
(20)村集体资金管理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按开支程序审批。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如:兰田村2015年村委会整治坟墓各项费用中用现金大额支付(挖机、砂车、平板车等)白条4张计3.06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由于对财经纪律认识不够,对大额、超额现金支付没有转账支付的意识,兰田村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在今后的工作中,凡白条、普通收据、市场购物单一律不得入账报销。
(21)村集体资金管理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按开支程序审批。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如:前林村在2017-2019年期间,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发放新城区征地补偿款、退还2000万征迁款予星隆置业有限公司、购置村办公场所(4间商铺464万元)等重大事项,共17次用签到表代替会议决议签名,会后未见进行重大事项,兰田村2015-2019年期间召开重大事项研究会议,村民代表在册53人,实际参会的村民代表只有17-23人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法定人数,会议研究决定仍被执行。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在2017-2019年期间,前林村在召开重大事项研究会议前皆有通知所有村民代表,因前林村签到表不规范,相片保留不规范导致以上问题。兰田村在召开重大事项研究会议前皆有通知所有村民代表,但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代表较多,兰田村始终难以召集到足够的村民代表。为不影响兰田村工作开展,仍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并在会后通过各种渠道、方式通知因故未参会的村民代表,并未收到对会议决定的反对意见。目前已由镇纪委对前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某某及兰田村支委、党建负责人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并严格要求前林村、兰田村在今后的重大事项研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示,认真规范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签到表与会议决议签名分开,竭尽所能召集足够的村民代表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如村民代表未达到法定人数比例,不得执行会议研究决定。
(22)村集体资金管理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按开支程序审批。财务监审审批程序缺失,如:前林村在2018-2019年度中执行单项计划开支,8次未经镇有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名,涉及金额达1674.05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财务监审审批程序。经自查,前林村此项开支已经会议决议同意,现金峰镇相关工作人员已对该项开展补签,并由镇纪委对前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我镇将严格审批手续,“单向用款计划申请表”必须经审批人、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包村工作队长、镇监审人员、镇监审小组负责人严格把关后方可过账,未履行全部审批程序的不予过账。
(23)村集体资金管理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按开支程序审批。村集体收入管理不规范,如:兰田村自来水费年均25万元,仅由包片干部入户收取移交出纳缴存,未见收费登名册或清单,2015年5-7月份的自来水费于2015年10月底才交接,2015-2017年度卫生费由兰田村老中青联合会代收,未见登记名册或结算清单。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规范村集体收入管理。规范兰田村集体收入管理,对自来水费及卫生费收费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收缴姓名、金额、时间,现已整改完毕。
4.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24)工程建设项目未执行预决算。兰田村2018年抗旱钻井建设投入4.7万元,仅附报销凭证。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目前已督促兰田村2018年抗旱钻井建设项目的档案建设,并由镇纪委对兰田村原支委兼会计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镇招标办将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业务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合规。
(25)工程建设项目无招投标运作违规。工程建设项目无招投标,如:前林村2017年前台村道改造土方工程7.92万元,工程款超过5万元,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由镇纪委对前林村林某某、兰田村陈某某、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今后一定严格规范各项工程招投标程序,按上级部门发放文件精神及《金峰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及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金峰镇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履行各项工程的招投标程序。
(26)工程建设项目无招投标运作违规。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如:兰田村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有4个项目总金额146.32万元,在不同时间开标,开标当天现场公开随机所抽取的专家库评委均为同3人,抽取程序违规。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经咨询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兰田村因4个项目均为集中式开标,故专家评委为同3人。我镇已由镇纪委对兰田村原支委兼会计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金峰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及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金峰镇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履行各项工程的招投标程序。
(27)工程建设项目无招投标运作违规。工程存在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如:前林村在2018年11月同一天对两个公厕分别邀请同样3家施工单进行邀请招标,总造价超过30万元,兰田村在2018年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出现金漳广场凉亭、路面提升改造等项目共计29.15万元违规肢解成7个子项目,从而规避公开招标。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前林村招标的两个公厕分别位于新厝自然村和旧厝自然村,属于两个自然村的工程。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以为这两个项目不在一个自然村。当时两个项目同时进行公示后只有这三家公司报名,所以两项工程招标都是同三家公司,并且将两个工程放于同一天进行招标,今后将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镇已对前林村林某某、兰田村陈某某、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并在今后指导村(社区)妥善做好乡村建设的空间规划,对前林村、兰田村所有村民的需求做好事先调研,根据其具体需要制定系统的空间发展规划,确保规划内容落实到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在发现问题前做好防范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金峰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及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招投标工作。
(28)未正常履行或提前签订项目合同。前林村在2017年与福建省松溪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公司签订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内河清淤工程承包协议,工期60日历天,该项目施工至今有2年多未组织验收;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未执行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金制度现象,违规提前签订施工协议。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前林村在2017年与福建省松溪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公司签订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内河清洪工程承包协议,由于位于前林村中桥的清淤工作拥有争议,前林村与施工地一直在积极协调,在经过多次协调后双方达成协议,因此时间拖至2年多才开始组织验收,现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工程款项已付清。由于兰田村缺乏对招投标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对招投标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不深,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不够规范。我镇已由镇纪委对前林村林某某、兰田村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并将由招标办牵头组织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招投标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9)村级党组织堡垒作用弱化,“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存在个别村干部不在岗履职领取报酬待遇现象,如:兰田村党支部委员陈良,前林村党支部委员林锦,均长期在外经商,不在岗履职。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我镇已分别对林某、陈某予以谈话提醒,并要求兰田村陈某、前林村林某妥善处理好本村工作和经营企业的关系,务必规范做好外出报备和请休假手续,及时向村党组织负责人及包村工作队长汇报外出行程。目前,陈某、林某均已按照规定在岗履职。
(30)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担当意识不够。前林村在2017年世茂和唐宁壹号征地(共370多亩)工作中,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高,在是非面前态度模糊,不敢担当,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致使征地工作引起摩擦冲突,有3名村民被刑事拘留,干群矛盾激烈,后虽然地被征用,但至今仍有2个生产队征地补偿款未领回。兰田村笫五生产队因土地权属纠纷,第二轮土地承包证多年未能下发,该队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村两委新旧班子长期未能有效妥善处理解决,由此引发其他信访,党组织班子担当作用缺失。
整改措施:未完成整改。前林村生产队已做好分配方式,并取得生产队内90%以上成员同意,生产队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放征地补偿款。兰田村因早年生产队管理不规范,第五生产队部分社员占用土地建房未结清土地钱款。在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时,早年未参与建房的社员要求已建房的社员将欠款结清,由于欠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同时有部分社员要求旧证换新,又遭多数社员反对。对此,兰田村多次组织第五生产队相关社员开会调解,但因人员无法全部到场,意见分歧始终较大,因此调解未果。兰田村土地权问题未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两委、党员干部带头入户做思想工作,对第五生产队矛盾纠纷追根溯源,认真分析矛盾成因,寻找解决办法,计划在2021年年底完成整改。
(31)支部换届选举不合规。前林村三个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中监票人均由无选举权的村民担任,第三支部2018年7月20日党员大会上林菲菲(2017年10月28日入党)无表决权也参与投票;第三支部3名委员中林冰冰委员于2018年12月组织关系转出至区规划局,至今未增补;兰田村2018年3个分支部换届选举选票材料缺失。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合规、选票材料缺失问题,我镇已由镇纪委对前林村张某某、兰田村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目前我镇已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我镇党建职责从党政办公室剥离,单独设立党建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党务工作力量4人,加强镇村两级党建业务对口指导,以2021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在下一阶段的分支部换届选举中,由镇党建办牵头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合规。
2.村党员队伍管理情况。
(32)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兰田村第一支部党员陈香辉吸收为预备党员及转正均在总支部党员大会上表决;兰田村第一支部陈香辉、陈俊豪、前林村第一支部林建忠、林菲菲入党无预备期间的支委会考察会议记录;兰田村第一支部陈俊豪培养联系人为第三支部党员陈远钟。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我镇结合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采用“单兵教练”形式,组织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经办参加培训,切实提高村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确保其能够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
(33)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未按时将党费上交镇党委,如:兰田村2015年、2016年两个年度党费于2016年7月4日一次性上交镇党委;党员预备期间未缴党费,如:兰田村陈香辉2015年7月入党,2015年7月-2016年12月无缴费记录,陈俊豪2016年10月入党,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无缴费记录,前林村林建忠2015年10月入党,2015年10月-2016年6月未交纳党费,林菲菲2017年10月入党,2017年10月-2018年6月未交纳党费;村干部未按工资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如兰田村11名干部2015年、2016年未足额缴纳部分党费合计960元,前林村2015年、2016年、2017年8名村干部上半年未足额缴纳部分党费合计872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规范党费收缴,组织党员再次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教育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前林村2015年、2016年、2017年8名村干部上半年未足额缴纳部分党费合计872元问题已于2019年12月30日将未足额缴纳的党费共计890元全部缴交完毕。2020年1月2日兰田村将未足额缴纳的党费共计993元全部缴交完毕,兰田村11名干部补缴2015年、2016年共计960元,陈某某、陈某某补缴党费33元。在今后的党费收缴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登记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认真填写《党费证》和党费各项台账,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标准核定、催收上缴、定期公示及票据归档等日常工作。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的各项工作,及时全额的上缴党费,避免出现漏交、少交的情况。
(3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兰田村第一党支部党员陈诸增同志系金峰镇人民政府行政工勤,未督促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2019年11月28日我镇已将陈某某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从兰田村第一支部委员会转移至金峰镇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经自查,陈某某同志还存在异地入党的问题,1992年1月至1995年5月,陈某某同志在金峰镇计生办工作,兰田村党支部却于1995年5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接收陈某某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鉴于年代久远,且陈某某同志长期为党工作,表现良好,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我镇决定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已向该同志及兰田村党总支部指出错误,并进行批评教育。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及异地发展管理工作,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对党员权利义务规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修养、党纪观念的教育指导,真正增强党员联系党组织的主动性。二是加大对流动党员的查找力度。加大对“口袋党员”、“挂名党员”、“脱管党员”、“隐形党员”的查找力度,重点把居住在村的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等“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全部就近纳入网格党组织管理,促使党员回归党组织管理。三是实施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充分运用党员e家这一平台,实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简化接转手续,更好地为党员提供方便与服务。四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核查我镇党员身份信息,排查是否还有存在异地发展情况的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避免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及违规异地发展的问题再次发生。
3.村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3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重视、不深入。前林村三个支部未组织党员召开动员部署会及三个专题三个主题和“学俊波我践行”四个主题研讨会,兰田村三个支部2016年三个专题研讨会班子成员未做重点发言或发言提纲,2017年“学俊波我践行”第二至四主题未组织党员开展研讨学习。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加强“两学一做”学习,专题、主题研讨会中,注重加强学习实效,在支部研讨会中,要求班子成员必须做到重点发言,在相关主题学习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研讨学习。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中,我镇党建办也对这两个村进行了重点检查,前林村、兰田村均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相关研讨学习。
(3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前林村2015年“三会一课”材料缺失;2017年三个支部无支委会记录,党员大会、党课均只记录到5月份且内容一致,兰田村三个支部2017年第三季度未上党课;存在一照多用、一签多用现象,如:前林村第一、三支部2017年党员大会及党课签到表均一样,兰田村第一支部2018年2月12日党员大会与2019年2月13日为同一张照片;前林村三个支部2019年1、3、5-10月均以其他会议代替支委会。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专题党课,根据要求做好会前议题确定、学习材料准备等,做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记录,党课教案整理归档,同时规范会议签到,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防止走过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三是加强责任管理,注重教育提醒,由镇纪委对前林村张某某、兰田村张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37)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2018年度前林村三个支部无班子对照检查及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17年度第二、三支部班子对照检查记录中照抄其他村出现了“六林村”字眼;三个支部2016年度无组织民主测评;2018年度党员大会记录,与2017年度基本一致,甚至连已去世人员还有发言记录。兰田村三个支部2018年度无谈心谈话记录表;第二、三支部2017年度民主测评表为复印件。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各党组织于每年年初制定好组织生活计划表后盖章上报镇党委,并经审核通过。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组织生活会内页材料归档保存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及时约谈,现已对前林村张某某、兰田村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经兰田村自查,三个支部在2018年之后皆有开展谈心谈话记录,并附记录表;在2017年之后的2018年、2019年皆有民主测评表原件存底。
(38)党员活动日开展不扎实。未按规定每月开展一次,如:兰田村2017年12月未开展,前林村2017年未开展活动;未制定活动方案,如:兰田村第二、三支部仅有照片无方案;方案内容简单,如:前林村2019年未简要说明活动内容,签到表为同一复印件。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工作,对党员活动日以及三会一课每年作出拟定计划,全年活动安排按计划落实。2018年前林村委会因城镇规划建设搬迁至镇政府一楼办公,在搬运途中,对资料文件的保管不够重视,造成2017年党日活动等文件材料丢失,镇纪委已对前林村张某某、兰田村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加强档案资料保管,完善党员活动日内业资料。目前前林村已对所有文件资料归纳整理建档,加强对文件资料的保管。自2019年起,前林村、兰田村已按照上级要求,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并制定好活动方案,同时做好签到、现场照片的归档。
4.村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
(39)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巡察中还发现前林村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时常脱岗、村干部上班时间不在岗在位等问题。兰田村多年来对群众诉求调解不上心、不用劲,担当精神不足,未能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教育培训。充分镇党校作为农村党员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活动。2021年以来,先后多次开展“坚持党性原则 涵养清风正气”、“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等教育培训班,累计参训学员达1200余人次,切实打出党员教育组合拳,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强化作风监督。镇纪委狠抓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坚持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多次下村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疫苗接种、便民服务等工作进行督查。2021年8月,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华刘、凤山、后团、塔光等8位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书记予以停职处理。三是推进纠纷化解。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关键时期,兰田村包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劝返进京非访1宗2人次,并成功化解该起已有10余年历史的信访积案。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情况
省委巡视长乐、五届区委巡察乡镇(街道)和审计发现涉及被巡察村(社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0)五届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未落实到位。2017年2-3月区委巡察一组《关于对金峰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中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2012年,镇党委擅自研究决定,将金峰市政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为55万元/亩,给周边乡镇及全市征地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在2017年11月在金峰镇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之后,前林村仍未整改到位,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仍以每亩55万元的标准发放唐宁壹号等征地补偿款累计12次146.30亩,总金额8046.70万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建设中,深入发动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广泛接触群众,进一步宣传土地征迁相关政策,推动相关地块收储,并严格按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乐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综〔2017〕69号)文件精神开展项目征地补偿工作。自收到巡察反馈后,我镇没有出现违规超标准发放征地补偿款情况。
(41)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未落实到位。审计发现前林村2015-2016年村备用金均为10000元超额违规,直至本次对村巡察组进驻后才立整立改;2017年前林村支付282户三格化粪池改造补助款50.76万元,组织验收时无具体验收文件;征地补偿款、三格化粪池补助、美丽乡村建设经费等专项应付款未设置科目等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使用出纳备用金。我镇纪委已对前林村村委兼会计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认真执行出纳备用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制度。对2017年前林村支付282户三格化粪池改造补助款50.76万元,已对其组织验收。二是对专项应付款设置对应科目,现已落实到位。三是将由镇财政所、经管站、招标办联合组织开展招投标及财经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重申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指导村级组织参照长乐区财务管理与报销审批制度,建章立制,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招投标工作。
(42)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未落实到位。兰田村审计发现存在大量现金支付现象,日常费用报销支出主要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未使用银行转账。在审计后,如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购置便民服务室电脑、打印机、网络设备、广告栏板共计3批次1.01万元,仍然出现多次违规以现金支付。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2021年6月4日,兰田村组织村两委全体干部集中学习财经法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申财经纪律,强调从自身找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参照长乐区财务管理与报销审批制度,建章立制,加强兰田村财务管理,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注重防范岗位风险。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对村巡察五组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0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镇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有不够深入、不够彻底的地方,具体为:(8)信访、纠纷问题化解不力,滋生不稳定隐患:我镇已对兰田村陈某某、前林村林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督促两村召开专题会议,对矛盾纠纷追根溯源,认真分析矛盾成因,同时加强与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寻找解决办法,真正消除信访隐患;(30)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担当意识不够: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两委、党员干部带头入户做思想工作,对第五生产队矛盾纠纷追根溯源,认真分析矛盾成因,寻找解决办法,计划在2021年年底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672001;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邮政编码:350211;电子邮箱jfzdzb28672001@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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