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0日,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对猴屿乡浮岐村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5日,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向猴屿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抓好整改。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巡察猴屿乡浮岐村情况反馈会结束后,根据反馈意见,2021年1月25日猴屿乡党委立即组织党政领导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村党组织负责人等召开会议,传达了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要求与会人员认真领会反馈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村党支部也要按照巡察组对浮岐村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查缺补漏。2021年1月28日猴屿乡在浮岐村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动员部署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责任清单,讨论通过具体整改措施,把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逐一作出整改要求,责任到人。村党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抓好落实。2021年6月22日,猴屿乡党委对浮岐村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推进会,就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专门部署。
(二)严明纪律,压实责任。猴屿乡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完善长效机制。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浮岐村主干认真研究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猴屿乡党委以抓好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标本兼治,确保成效。猴屿乡党委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清问题主次,带动其他问题解决,不断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保持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透彻。
(1)针对“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020年5月,浮岐村已在江滨公园等公共场所布置系列主题宣传。二是2020年8月,在猴屿乡党委统一部署下,各村对各党支部党员权利与义务内容设置情况进行同步整改。
(2)针对“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一是猴屿乡党委于2021年1月起,要求各村通过“猴屿论坛”“学习强国”和“党员e家”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2021年1月21日,浮岐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重新制定了浮岐村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并对每位党员“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监督,目前浮岐村干部“学习强国”每周学分均能达210分以上。
(3)针对“纪律规矩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2015年以来,苏某某、游某某、卢某某等村两委干部因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群众、工作、财经纪律,都已受到区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以来,乡党委、纪委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活动,切实引导浮岐村党员干部认真树立规矩意识,按照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
(4)针对“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问题。2018年6月,当选的浮岐村支委陈某某,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到村里开展工作,浮岐村对此也未向其发放工资。2021年3月18日猴屿乡党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对村两委干部在岗情况再次摸排,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3月22日,陈某某向浮岐村党支部提交了辞职报告,浮岐村也按照规定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坚决。
(5)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浮岐村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部署工作,从2021年1月起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深入辖区开展摸排,并及时将排查记录归档。二是2021年2月2日浮岐村干部均重新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承诺书》和《扫黑除恶自查登记表》。
(6)针对“移风易俗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猴屿乡党委副书记、浮岐村包村工作队长于2021年1月28日对网格员卢某某在APP上的错录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宣传栏中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也已更换为最新版本。
(7)针对“坟墓专项整治成果不牢固”的问题。一是2020年6月,对浮岐村20多座坟墓进行再提升整治,重新覆土并种上绿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民政局、区纪委都到现场进行督查指导,目前均整改完毕。二是浮岐村安排护林员加强巡山工作,对违建坟墓行为及时制止。
(8)针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乡里指导浮岐村继续将党员服务群众与网格化工作结合,通过网格化包片来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等高危人员的管控工作,乡、村实行包干责任制,把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星级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猴屿乡司法所指导浮岐村配齐配强综治协管员、治保调解员、反邪教宣传员、平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力量,同时由猴屿乡政府聘请了3名保安与村干部一同组建治安巡逻队开展“平安猴屿”巡逻工作。三是2020年、2021年浮岐村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年初平安建设工作方案计划。四是2021年3月4日浮岐村两委干部签订了平安综治责任书。
(9)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浮岐村已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党员和乡贤力量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引导村民落实好门前卫生三包制度,通过户外LED显示屏曝光乱堆放的情况,让群众自觉加入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二是浮岐村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后门山76号附近垃圾已于2021年1月31日整治干净。
(10)针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王某某违规领取的农村低保补助金额已于2017年12月12日退回长乐区国库支付中心,相关责任人苏某某于2017年12月14日受长乐区纪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卢某某于2017年12月14日受到长乐区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浮岐村惠民资金的申请已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并将有关内容公示在公告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村党组织配合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积极。
(11)针对“村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浮岐村党支部于2021年1月28日主持召开村两委会,具体安排部署关于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党务、村务相关内容并及时清理更新,保证党务、村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
(12)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未履职到位”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28日,浮岐村召开村两委会议传达落实民主议事规则,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长政综[2018]191号文执行,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按照长政综[2018]192号执行,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均已对各项经费使用和程序进行监督。二是2020年12月猴屿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苏某某、卢某进行谈话提醒。
2、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缺乏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
(13)针对“未严格落实村级零接待”的问题。一是浮岐村已追缴违规津补贴31794元,后续将继续通过发通知、上门追缴等方式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等资金进行追讨。二是乡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农村“三资”管理有待加强。
(14)针对“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乡财政所、经管站指导浮岐村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制作固定资产领用清单,落实领用人签字领用手续。二是加强村集体委托代理中心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责任意识,加强代理会计业务培训,按规定做好财务管理有关工作。三是乡里于2021年3月8日、3月26日在浮岐村召开会议,对浮岐村资产、资源台账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
(15)针对“可经营性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不合规且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一是浮岐村分别于2021年2月17日、4月13日发微信给浮岐小学承包人卢某某(目前人在国外)催缴租金。二是浮岐村党支部于2021年3月22日主持召开村两委会传达严格落实民主议事规则,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按长政综[2018]192号执行。
(16)针对“未能正常履行承包出租合同,承包租金未按时足额收缴入账”的问题。卢某某承包经济林246亩和生态林217亩的林地砍伐项目,有23万元承包金未收缴入账。卢某某出国多年,目前浮岐村已联系上其本人,正在全力追缴。
(1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以签到替代表决”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25日,猴屿乡召开全乡大会,要求各村吸取浮岐村教训,认真排查。2021年3月8日、3月26日猴屿乡再次在浮岐村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对严格执行好财经纪律再次进行强调部署。二是2021年3月22日浮岐村召开村两委会重申财经纪律,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长政综[2018]191号文执行。
4、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不规范。
(18)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一是猴屿乡召开全乡大会,以浮岐村为案例,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把握招投标关键环节,按规定程序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同时严格要求各村吸取浮岐村教训,加强村集体招投标管理,要求乡纪委等部门要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运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二是2020年12月相关责任人卢某、苏某某已受到乡纪委谈话提醒。
(19)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一是猴屿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特别是浮岐村严格按照《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二是浮岐村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村两委会认真学习长政综[2018]191号、192号文件,今后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遵照以上两份文件执行。
(20)针对“拆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一是乡里要求各村吸取浮岐村拆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教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浮岐村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村两委会认真学习长政综[2018]191号、192号文件。三是2021年4月15日猴屿乡党委副书记、猴屿乡纪委书记到浮岐村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对拆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进行再教育再部署。
5、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防范不足。
(21)针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浮岐村召开村两委会,强调要严格执行议事程序,执行好财经纪律。二是2021年1月28日猴屿乡党委副书记、浮岐村包村工作队长对相关责任人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2)针对“账目存在虚报”的问题。一是有线数字整转期间,浮岐村为改善民生,给整转村民每户补贴200元,广电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从系统中提取包括具体花名册及安装时间相关数据。二是浮岐村党支部召开村两委会,强调要严格执行好财经纪律。
(23)针对“佐证材料不足”的问题。一是浮岐村支部召开村两委会,强调村集体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长政综[2018]191号文件执行。浮岐水库、白岩山坟墓覆土工资花名册已补充完整。二是浮岐村党支部书记卢某某于2021年1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卢某某、卢某某提出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
(24)针对“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2021年3月18日猴屿乡党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对村两委干部在岗情况再次摸排,并对党建网格化管理制度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2021年3月22日,未履职的党支部委员陈某某向浮岐村党支部提交了辞职报告。
(25)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议事和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之前的会议记录人卢某某70多岁,身体不佳,开会时偶有请假,导致会议记录混乱,2019年4月已更换了新记录人苏某某,并要求经办人员及时记录好会议记录。
2、村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
(26)针对“对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由于经办人员苏某某麻痹大意,导致相关入党材料出现错录以及涂改、时间颠倒等问题,浮岐村党支部于2021年1月28日对苏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猴屿乡党委对乡各支部进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切实把好程序关。
(2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因村干部苏某某疏忽,《党费额度核定表》电子版中名字输错,导致与《交纳党费登记表》党费交纳金额不一致,现已整改到位。二是2015年党费收款收据已找到,2016年党费收款收据由于保管不善而丢失,浮岐村已于2021年1月28日对苏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定会妥善保管党费收缴票据。三是猴屿乡党委对乡各支部进行工作培训,确保各支部党费能够规范管理。
(28)针对“党员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浮岐村党员队伍偏老龄化,2020年浮岐村发展1名90后党员卢某某,同时新增1名大学生党员卢某某,今后还将继续发展年轻、高学历党员,解决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
3、村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不高。
(29)针对“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到位”的问题。一是浮岐村党支部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支委会,强调要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相关制度,严格要求参会党员逐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乡里对各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流程培训。
(3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浮岐村党支部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支委会,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同时要求浮岐村党建经办如实记录好会议记录,经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及时将材料归档。二是猴屿乡党委于2021年3月22日对猴屿乡各党支部2021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党支部培训“三会一课”制度有关内容。
(31)针对“谈心谈话相关材料保管不善”的问题。一是乡里于2021年3月18号召开全乡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要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对相关材料派专人妥善保管。二是浮岐村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村两委会,强调要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工作,并妥善保存材料。
4、存在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
(32)针对“农作物良种补助把关不严”的问题。2016年发放农作物良种补助过程中,涉事村干部苏某某受猴屿乡纪委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补助款,重新按公分配。如今农作物良种补助申请均如实上报,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同时在惠民资金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需进一步加快整改的事项有三项。一是卢某某承包经济林246亩和生态林217亩的林地砍伐项目,有23万元承包金未收缴入账,卢某某出国多年,疫情期间无法返乡。目前浮岐村已联系上其本人,正在全力追缴。二是针对未严格落实村级零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还有69492元尚在追缴中,目前通过发通知、上门追缴等方式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等资金进行追讨。三是浮岐小学承包人卢某某租金未缴纳完整的问题,浮岐村分别于2021年2月17日、4月13日、6月11日发微信给浮岐小学承包人卢某某(目前人在国外,因疫情无法回乡)催缴租金,目前正在全力追缴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40002;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文明路35号,邮政编码:350216;电子邮箱hyxrmzf@126.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委员会
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