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此次巡察指出了我中心3个方面16项共35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我中心党组针对反馈的3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4条,已完成104条。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已对1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中,提醒谈话13人,批评教育1人,挽回损失5680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深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责任,增强思想自觉。中心党组主动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并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引导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中心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整改期间共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分管按照职责分工担负起整改责任,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各科室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具体整改落实,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中心党组始终坚持巡察整改的政治导向,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本源、深刻反思、对号入座。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时限要求,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全力落实整改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中心党组坚持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督办跟进、真改实改,注重从制度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
(1)智慧民生服务“上线”率低,市民获得感不强,全区医疗、教育、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智慧建设统筹不足,民生服务项目整体投入偏低,智能化服务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通过对接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从原来全区9台“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新增至18台,主要新增在:金峰镇、鹤上镇、湖南镇、网龙动漫城、长乐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湖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提升“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在我区的覆盖率;同时新设立了4处7*24小时的便民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的便民服务,创造更加智能、便捷、舒适的服务体验。为拓宽便民服务事项的覆盖范围,已实现公安、人社、交通、医保等领域的113个事项自助办理。二是在我中心的积极推动下,于2021年4月20日在“e福州”APP上线长乐专区,作为长乐区移动服务统一门户,能够更直观展现我区的数字化建设成果、便民惠企服务能力、数字化治理水平以及信息发布情况。同时在“e福州”长乐专区上线具有长乐特色的服务应用,如:长乐区惠企资金网、区块链+公证、长乐头条资讯等。下一步,将陆续推出人才住房、维修资金等更多具有长乐特色的服务应用,进一步深化我区便民服务应用的深度及广度。三是我中心推进建设“百户村智慧乡村”项目,建成了智慧社区卫生医疗站——智慧健康小屋,配备了19台智能健康腕表,实时监测村中老人健康数据,具备“SOS一键呼叫”功能,为独居失能老人形成强有力的数字保护,开创了全新智能化养老模式,提供了全方位、便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便民诉求督办审核不到位,12345、12319平台便民诉求督办审核有所欠缺,诉求回复敷衍应付等现象时有发生,平台不满意率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督办工作,每月定期分析平台各项指标情况,通过抽查诉求件、查看诉求人评价、电话核实、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诉求件具体办理情况,一旦发现办理不认真情况,立即电话核实及督办。2020年至今,我中心至现场查看及协调共计9次,共发出41份告知函(其中“12345”平台25份,数字城管系统16份)。二是加大审核力度,提升办理质量。持续加大平台日常抽查力度,对不满意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积极对接市智慧中心。2020年12月实现线上申请程序,提高研判效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2020年至今平台共受理群众各类诉求件52108件,办结50755件,及时回复率100%,及时查阅率100%,查阅及办理不及时现象得到极大改善。2020年平台不满意件24件,满意率99.93%,平台满意率得到切实提高。三是推进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配合政法委及民政局相关部门推进网格员整合工作,制定印发了《福州市长乐区网格员队伍整合工作方案》(长委政〔2019〕55号),明确网格员管理、考核等相关内容,提升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减少因不专业描述造成的审核不清,诉求件错误流转;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兜底机制。2020年至今,组织网格员、督导员及受理批转员开展了5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四是对2018年至2019年11月出现的数字城管错派件351件,于2021年5月20日对受理派遣员李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深刻认识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切实提高自身对诉求件的判定和审核能力,积极提高业务本领,落实责任。同时责令监督考评科加强对数字城管派遣业务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案件派遣的准确率。
(3)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未入脑入心,走过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列入长期学习内容,2020年共组织相关内容学习4次。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安排落实学习,确保中心组学习工作有针对、有启发、有实效。2020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二是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区相关精神与中心工作实践相结合,让学习真正入脑入心。2020年以来,中心党组会共安排相关理论学习8次。中心全体干部均按时完成干部网格学院年度学习及专题学习。三是切实落实教育和督促。主要领导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剖析材料的审核把关,不合格予以退回。定期组织相关理论学习,不定期组织理论知识测试,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常态化。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4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知识测试,考试成绩均在95分以上。
2.智慧城市谋划不足,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提高。
(4)以信息化创新引领城市发展担当不足。我区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滞后,信息化技术运用城市发展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规划管理科和项目推进科的理论学习,开展科室学习会,集中学习讨论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参观最前沿的科技展,如:中国智慧城市博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学习了解我国最新的信息化发展、数字中国建设最新成果、最新的电子政务和最新的数字经济理论经验,以及从展会中的实例中学习各省市政府、企业优秀的实践经验。二是加强信息化项目可研评审工作,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手段在信息化项目中的运用,保障信息化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2020年以来,我中心共组织5场专家项目评审会。三是以项目促发展,结合长乐实际,大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把学习理论落到实处,搭建了BAAS区块链服务平台,以此为基础,拓展了区块链+惠企资金网、区块链+公证两项应用场景。未来将结合长乐实际,不断探索区块链+政务模式的应用,推动长乐区智慧城市的发展。
(5)对“数字福州”助力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工作,从更好地汇集和落实我区发布的各项惠企政策出发,我中心和区工信局共同推进,运用区块链+互联网技术搭建了长乐区惠企资金网。区块链+惠企资金网项目于2021年2月23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上线试运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惠企服务,实现惠企政策的“一站汇”,实现政策与企业的“速匹配”。同时惠企资金网应用已上架“e福州”APP长乐专区,下一步通过多渠道加强惠企应用、推广应用,助力企业发展。二是2020年度我中心指定两名专员,负责“数字福州”行动方案项目的对接工作,并积极跟进,每月准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由于福州市工作调整,2020年12月,我中心参照市级,将此项工作移交至长乐区大数据局。三是对未及时与福州天猫服务中心项目对接,导致项目上报延误的问题,于2021年6月9日对负责人谢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认识,剖析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6)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区城市管理还停留在建设的数字化城管建设成果上,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探索物联网感知系统、AI视频分析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在网格化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1.建立了长乐区内涝协同治理预警平台,覆盖主城区和首占新区,用于河道水质检测和城区雨水管道液位情况。其中建设河道水质检测设备4套用于检测日常水质情况;建设智能监测井盖17处,用于监测路面积水和雨水井下液位监测情况;建设标志桩4000余个,用于日常巡查维护巡检定位;建设雨量站5处,用于监测片区雨量情况;发现水质异常则通过物联网反馈至区住建局信息中心预警,实现水质实时检测。2.建设百户村智慧乡村平台。其中“互联网+民情直通车”,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支撑,“线下民情收集点、微信公众号、物联网自动告警”三大渠道优化民情反馈机制,实现了“百户村、漳港街道、智慧中心”三级联动实时响应保障,进一步提高了乡村管理智能化水平。3.建设智慧(东湖)社区信息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安装“东湖之眼”,对接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消防异常监测、湖边水域安全告警,以及东湖社区可视化安防联动。二是结合长乐实际,重新划分网格,我中心配合区政法委、区民政局推动网格员队伍整合工作。以吴航街道、航城街道、首占新区为试点将原有的142个基础网格整合为12个新网格。并按照《福州市长乐区网格员队伍整合工作方案》(长政委〔2019〕55号)要求,取消原有的兼职网格员,2019年12月,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建了一支由13名专职网格员组成的数字城管网格员队伍,提高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数量,保障信息采集质量,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3.扫黑除恶宣传排查不够深入。
(7)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作为平安(综治)工作考核体系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总结和落实。巩固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将扫黑除恶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警交一线”廉政教育等学习内容。二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利用中心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通过中心志愿者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契机向社会大众宣传扫黑除恶,营造风清气正,平安和谐的综治环境。2020年以来,共播放相关宣传标语19条,开展8次进社区宣传活动。三是结合中心工作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指定专人常态化收集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有关扫黑除恶的诉求件及线索,发现有关扫黑除恶的诉求和线索第一时间派遣到公安局及属地乡镇(街道)。2020年以来,排查线索494条,均已派遣至相关职能部门。
4.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8)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提高思想重视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成立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机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于年初、年中党组会中进行部署并及时进行总结。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切实做到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职重要内容,接受评议和监督,中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在2021年5月2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三是把日常分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把分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落实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9)“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两个责任”把关不严,未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017至2018年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学习心得存在照搬照抄的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提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2021年5月17日召开党组廉政专题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内容,听取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2021年相关工作,有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二是严格落实对“两个责任”的把关,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将“一岗双责”内容纳入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加强教育监督。认真严谨做好文字材料,开展自查,加强对述责述廉、学习心得等材料的审核把关,2021年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整顿文风会议,要求切实改进文风,加强文件审核把关;5月20日,对记录出错的党建经办林某同志、对党建分管领导林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分管领导和经办的责任意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10)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日常廉政提醒谈话、任前廉政提醒有所缺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1年5月17日召开党组廉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廉政谈话制度》,强化了制度约束,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的“七必谈”内容及要求,尤其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相关工程建设及时开展谈话。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程序,今后严格执行股级干部提任工作有关规定,落实任前廉政谈话,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在2021年春节前对全体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BAAS平台及“美丽沙滩、平安滨海”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于项目启动前、建设中均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结合实际情况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归档工作,充分发挥廉政谈话预警作用,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2.落实监督责任不严不实。
(11)日常监督偏软偏松。检查以“两节”督查为主,检查不深入,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干部职工出国(境)监管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春节、端午、中秋等节点节前1+X督查检查方案,做好重要节点工作部署,加大节日督查力度,落实形式主义及官僚主义、“低级红”“高级黑”、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等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对廉洁过节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二是举一反三,严格中心干部职工日常监管,针对每月发现干部职工迟到、未打卡现象,及时进行提醒,要求做出情况说明,确保严格落实中心各项制度。三是立整立改,2020年1月9日收到巡察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我中心立即落实整改,严格落实我区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对全体在编干部职工(不含区管干部),进行持有个人因私证件情况摸排。向区出入境管理局调取全体在编干部职工(不含区管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情况以及2013年以来因私出国(境)记录。通过出入境管理局调取的记录与干部提交的证件持有情况等进行相互印证,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全到位。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干部职工,上交相关证照由中心统一保管。2020年1月13日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常态化落实对中心全体在编干部职工(不含区管干部)因私证照及因私出国(境)的管理。
(12)廉政风险防范排查机制不健全,未制定权力事项核实清单,未按照岗位对风险进行核实评估,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排查机制,2021年5月17日召开党组廉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加强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综合科廉政风险排查清单》、《系统应用科廉政风险排查清单》、《监督考评科廉政风险排查清单》、《规划管理科、项目推进科廉政风险排查清单》,根据不同岗位风险梳理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重点对内部“人、财、物” 及工程领域等各个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根据工作实际特点对风险等级进行核实评估。三是配合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落实监督工作,落实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以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的智慧项目建设,确保每一环节经中心党组研究,并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自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 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13)作风整治存在形式主义。2018年度“关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时间晚于情况报告上体现的会议时间,且该专题组织生活会近一半党员未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郑某、林某的整改清单与对照检查未按照“虚、僵、躲、拖、腐”等方面查摆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整顿文风,2021年5月13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整顿文风会议,要求注重文件质量,落实文字材料逐级复核的工作方法,加强材料审核把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贯彻到办文工作中。同时举一反三,在办文过程中加强对形式主义的审查力度。二是强化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的学习培训,2021年5月1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提高党建经办的业务能力。对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落实问题整改清单。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因未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后期做记录时未与相关负责同志核对,造成会议记录时间晚于情况报告上体现的会议时间的问题,2021年5月20日,对负责记录的支委林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未针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及未按要求进行查摆问题的郑某、林某、卢某、杨某、陈某、李某等6位同志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对待组织生活。
(14)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未严格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好人主义”思想突显,对承办单位多次出现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问责态度不坚决,存在前期不愿把关,后期不敢问责的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建立健全12345平台管理制度。2019年8月我中心草拟、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惠企)便民平台管理的通知》,加强承办单位队伍建设,落实责任主体,压实承办单位职责。2019年10月出台了《关于建立长乐区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监督考评机制》(长政办〔2019〕114号),推进12345平台更高效、更规范运行,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机制。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考评。严格依照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并在年终绩效察访核验中予以对应扣分。对未纳入我区绩效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时报送区政法委、区委文明办,作为评定综治(平安建设)、文明行业(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针对各平台诉求件办理不认真现象,2020年至今,我中心每月联合区效能办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对教育局及松下镇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将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闽运公交公司4个未纳入绩效考核的承办单位存在问题线索报送至区委文明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4.数字城管系统资产管理不当、重投入轻实效。
(15)2013年以来中心与电信公司签订购买“城管通”服务协议,用于网格员巡查上报案件使用,每部设备服务费为200元/月(每两年赠送一部手机)。但中心未有效发挥“城管通”手机作用,也未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导致上报信息往往避重就轻,浪费了平台资源。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2012年我中心根据长乐市政府与电信公司签订的《长乐市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框架协议》购买“城管通”服务,按保底消费200元/部/月支付使用费,每两年获赠一部手机。2012年至今,共获赠手机589部,用于网格员巡查采集上报数字城管案件使用,且网格员均由主城区142个村居网格员兼任。手机经过两年户外信息采集使用已破损严重,无回收利用价值,故手机均无回收。二是结合长乐实际,整合原有网格,重新科学规划城区网格,以吴航街道、航城街道、首占新区为试点,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属地管理等因素,将原有的142个基础网格整合为12个新网格,其中吴航街道划分为5个网格,航城街道及首占新区划分为7个网格。三是取消街道社区人员担任的兼职网格员,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招收了13名专职网格员,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并按照一格一员的原则配备网格员(另有1名专职网格员驻点区智慧中心,负责专职网格员内页整理工作),提高采集工作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专职网格员的管理和考核。建立网格员考核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配合区政法委,制定了《长乐区专职网格员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对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工作纪律、信息采集的数量及质量进行全面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网格员续聘、评优评先依据。五是定期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2020年至今,我中心共组织了5 场数字城管培训会,会上针对性的对网格员进行信息采集培训,提高网格员的专业化水平,保障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切实发挥数字城管平台的城市管理作用。
5.移风易俗工作重视不足。
(16)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流于形式。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照片反复利用,存在以文件落实活动的嫌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共建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共建联系,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结合中心业务宣传及党日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访入户,开展移风易俗政策宣传工作,宣传移风易俗精神并发放倡议书,切实把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以来,共进社区宣传移风易俗工作24次。二是整顿文风,2021年5月13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整顿文风会议,要求加强材料归整工作,及时做好文件归集和整理,做到一事一档,避免因整理混乱、不规范等造成宣传活动照片材料混杂的情况。三是举一反三,责令综合科严格落实材料审核及文档整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每次活动材料,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17)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观念上存在偏差,对“深化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未经审批擅自参加婚丧喜庆活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深化思想认识。2021年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我区关于建立全区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报告审批制度的文件精神,并重新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明确要求,强化干部职工对“深化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个人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制度,并坚持每月按时汇总报送上级党委和主动公开,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临聘人员纳入备案管理。2020年以来,干部参加婚丧喜庆2人次,操办1人次,均按相关流程进行审批报备;临聘人员操办1人次,已向中心报备。三是2021年5月20日,对无审批手续私自参加婚宴的陈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主动、如实、及时向中心报备参加婚丧喜庆情况。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18)差旅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立即清退。针对2014年1月至11月林某每月均公出24-27天,报销差旅费290-350元不等;张某每月报销差旅费天数14至20天,差旅费190元-220元不等,经核实,确属虚报差旅费,其中林某报销金额共计3450元,张某报销金额共计2230元,已于2021年5月6日悉数清退至中心实体账户。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中心于2021年5月20日对张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认识错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林某同志为临聘人员,已于2017年离职。张某同志已于2021年5月19日辞职。三是规范制度、加强审批。根据《长乐市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长委办〔2014〕77号)及《福州市长乐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长财行〔2019〕466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5月17日中心党组研究通过了《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长智综〔2021〕28号),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及审批流程,确保每笔差旅费报销做到合理合规,材料齐全。四是加强学习教育。5月21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费报销制度,熟悉差旅费报销规定,做到单据填制规范及时、所附依据真实完整、审核把关严谨客观。五是定期开展自查。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差旅费报销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
(19)接待手续不规范。存在先接待后审批、涉嫌虚列费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开展整改教育。针对2014年接待24次均无具体来宾姓名,无菜单无接待方案,无来宾介绍函、电话通知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5月20日对时任经办张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认识错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制度学习。5月21日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长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度,强调公务接待标准、审批流程、凭证依据,确保接待前及时报批,接待中严控标准、接待后严格审核,对于未提前报批、无接待公函、无正规票据及相关清单材料的接待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三是缩减接待费用,保持逐年递减,我中心至2018年以来均为零接待。
(20)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油费开支把关不严、车辆先修后批、维修项目短期内重复等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我中心已于2018年8月制定了《福州市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公车改革方案》,对公车管理及使用进行规范。2021年4月30日组织综合科相关人员、司勤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心公车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制度落实对公车管理及使用,做好用车管理、车辆维修、保养及费用报销、驾驶员管理等相关方面管理。二是做好审批登记。公车使用前一律按规范填写派车单并经综合科、分管、主要领导审批,驾驶员在每次用车时及时做好出车登记。三是严控公车开支。在油费开支方面,实行“实报实销”,根据上月汽油消耗量及加油清单,预付本月汽油费,并及时附上发票,便于掌控每月油量。2018年至今,公车油费支出均未超出财政核定标准;在车辆维修方面,根据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在车辆需要维修时,及时填报车辆送修单,经单位按流程审批后,送至规定的维修点,待维修点填写好维修内容、价格等相应信息,经单位审核无误后方可送修,车辆修好后,凭“车辆送修单”、有效签单人签字的“维修费用结算单”及正式发票进行报销。四是时任司机林某系临聘人员,已予2017年辞职;2021年5月20日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陈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超财政核定标准开支及不合规报销情况的发生。
(21)违规发放福利。2013年至2019年期间,中心将86部网格化设备手机发放给非网格员的中心干部个人使用,期间产生费用共计41.28万元,且合约期满后手机均留在个人手中,未归还至中心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86部执法终端(网格化设备手机)使用情况:我中心前身为城市管理服务指挥中心,2012年成立后,中心主要业务是数字城管工作。除依托社区工作人员及城建监察大队共同充当兼职网格员进行信息采集外,我中心每天安排2-4名工作人员外出巡查,采集上报案件、协调处理以及监督兼职网格员的工作。出于工作需要,2012年长乐市人民政府与电信公司签定《长乐市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条款,由电信公司为我中心配备“城管通”执法终端用于中心工作人员办公使用。我中心按保底消费200元/部/月向电信公司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电信公司免费提供执法终端(网格化设备手机)。自2013年至2019年电信公司按照协议为我中心免费提供了86部执法终端(网格化设备手机),其中2013年26部、2015年30部、2017年30部,均为业务工作所需,共产生费用41.28万(后附86部执法终端花名册及费用名目)。手机经过两年户外信息采集使用已破损严重,无回收利用价值,故手机均无回收。二是我中心即知即改,合理配置网格化设备手机,2019年10月通过网格重新整合,目前网格员化业务配备手机已由原来的252部缩减到31部,含网格员13部,用于数字城管信息巡查采集上报,涉及的三个乡镇(街道)3部及中心网格化工作管理人员15部,用于网格化工作沟通、协调及督查。三是规范网格化手机管理,2021年5月17日中心党组研究通过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集器的发放、备案、处置等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信息采集的效用。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5月20日就网格化手机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系统应用科科长卢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认识错误,切实履职担当,负起管理责任。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2)存在超限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重申财务报销流程,规范日常开支,特别是加强现金使用管理,单笔结算超过1000元必须以转账方式结算,鼓励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不得超限额使用现金。二是加强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单位领导带头遵守财经纪律,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财务职责,提升财务人员的履职能力。严格经费支付审核,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齐全的,不予报销。目前,我中心不存在违规超限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23)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规范工会经费开支。我中心已于2017年8月正式成立工会,并开设专门账户,一切工会收支均通过工会账户进行,并设置独立工会账簿进行核算,确保管理规范,不与行政账户经费发生混同。自工会成立后无使用机关账户开支的情况发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5月11日,组织中心工会委员会委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并积极参加区总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会开支范围,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工会各类费用指出的限额标准,财务人员加强对金额及所附凭证、清单、签领单等相关材料的审核,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4)财务监管不到位。如:2017至2018年购买台灯、露营灯、购物袋等宣传品235917元,以上商品均无入库验收单、领用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设立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品保管登记,于宣传品到货、入库、领用时进行验收、登记,宣传品管理员不定期对出库及库存宣传品进行统计汇总,落实对库存的管理。二是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宣传品领用登记,由领用人对宣传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时间等重要事项进行登记领用。三是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对库存宣传品进行一次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
(2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出现会议记录及会议照片造假等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组织生活制度学习。2021年5月13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一报双查一通报”制度,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二是因材料混杂造成造假痕迹、未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中心党组于2021年5月20日对当时负责“三会一课”工作的支委林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识错误、深刻反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三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的“三会一课”材料进行自查,指定专人负责党建,按照要求对“三会一课”会议进行严谨记录,并及时整理汇总存档相关材料,避免材料丢失或混乱,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材料准确、齐全。
(26)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未按程序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未普遍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出现民主评议不合规等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教育学习。中心于2021年5月1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今后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把每个环节都做扎实、做到位。二是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流程,制定中心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落实谈心谈话,做到党员全覆盖;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预备党员不评定具体等次。中心领导干部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纳入民主测评对象,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批评缺少辣味,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从巡察提出问题开始,我中心立整立改,非常注重每次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自查2020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对照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全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揭短亮丑,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确保民主生活会的效果。同时针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工作职责进行整改。二是班子成员在2021年5月2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批评浮于表面等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严肃的自我批评,主要领导要求班子成员严肃政治生活,端正态度,绝不允许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8)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存在未足额收缴党费、党费台帐管理不严谨等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党费收缴规定学习。于2021年4月29日组织综合科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了解和掌握关于党费收缴管理的要求。二是规范党费收支台账及党费证管理,每月指定党务人员按时足额收取党费,每季度按时上交党工委并公示。对2016年未足额补缴的党费43.7元按规定于2021年5月25日补缴到位;检视2017年党费收缴标准,未足额核定,将缴交金额按相关比例计算后只精确到“元”,小数点后未列入计算,但实际11名党员全年交纳党费金额均超过应缴交金额。自2018年起我中心党费核定和缴交工作均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是完善党费额度核定表与缴纳登记表签字。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对2018年《党费工作责任清单》重新审阅补签字。四是对2016年、2017年负责党建的陈某同志及2018年后负责党费收缴的李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
(29)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照搬照抄,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对撰写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的杨某、李某、陈某、郑某4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肃组织生活,端正学习态度,结合岗位工作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提升自身党性修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自查。对2020年以来中心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心得体会严格把关,对有摘抄痕迹的心得体会等材料退回重写,避免敷衍了事、雷同抄袭等问题。三是举一反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再学习,改正学风,提高党性教育。
3.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30)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文件的学习,于2021年4月29日组织中心支委及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文件精神,要求强化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于2021年5月20日对当时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陈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深刻认识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认真地对待各项党建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新发展的两名党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自查,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的要求,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化。
(31)换届选举不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出现程序遗漏,实到会人数与票数不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于2021年5月13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流程,掌握基本程序,为下半年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要求其对党建工作相关会议进行严谨记录,并及时整理汇总存档相关材料,避免材料混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材料准确、齐全。三是就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出现程序遗漏,实到会人数与票数不符问题,2021年5月20日对当时负责换届工作的支委林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深刻认识问题,认真反思,端正工作态度,杜绝类似问题在工作中再次发生。
(3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力。中心电子公开屏长期未对外开放使用,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2021年4月30日组织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关于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弄清楚公开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做到应公开的全部依法公开。二是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子公开屏工作日正常开放使用,定期检查党务政务公开情况,及时查漏补缺。2020年以来,各季度党务、政务相关内容均按时公开。三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21年5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和《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33)重大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1年5月17日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了《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中心实际,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须事先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重大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常态抓好落实,确保重大资金支出程序的规范性。
(34)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重新修订完善中心党组议事规则,2021年5月17日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了《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原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参加讨论,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切实加强中心党组的集体领导,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
(35)主题教育响应不积极,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主题教育。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及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切实响应上级部署要求。二是强化整改,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5月20日,对综合科科长陈某同志及党建经办林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区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动员会召开后,中心党组于2021年3月12日组织传达部署,强调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个环节,于3月15日召开支委会传达部署,3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全员动员部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起点、高标准扎实开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未向我中心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我中心聚焦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和深化本次巡察整改成果,强化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担当,加强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助力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有效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把关,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各项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抽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成果转化,着力推进中心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发挥政务数据和区块链技术优势,加快推进区块链+惠企资金网项目、区块链+公证项目建设,深化“区块链+政务服务”数字应用场景等应用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智慧乡村(社区)、智慧水利、智慧交通等服务,有效推进我区智慧城市谋划及建设,助力新时代新长乐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115111;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2号楼16楼,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ZHCL28512319@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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