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陕0702执489号之三、(2019)陕0702执489号之四及(2021)陕0702执4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林国营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郑和西路300号蔚蓝国际2幢1101A单元、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郑和西路300号蔚蓝国际2幢1101B单元、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郑和西路300号蔚蓝国际地下室119号车位,房屋及使用范围内的土地经拍卖归陈娴所有,原林国营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航房权证H字第11001472号、航房权证H字第11001473号、航房权证H字第11001522号予以作废。若有异议,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1 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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