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办稽函[2018]7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评定规则和要求,拟评定出长乐区餐饮服务主体2020年度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等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及证明材料(个人用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请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2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5号,联系电话:0591-626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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