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土地使用权人董伪明,集体土地坐落于文岭镇前董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长岭集用(1992)字第056549号共 壹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声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补证登记。
声明人:董伪明
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