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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供销社 2020-10-19 17:02 浏览量: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5月12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和带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正视问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区供销社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动认领问题、严肃落实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部署推进整改落实。

(三)细化措施,精准发力。区供销社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归类、细化分解、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对区供销社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并建立台账清单,严格督办落实,切实做到责任“零懈怠”、问题“零回避”、整改“零拖延”,确保立整立改,逐一整改。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区供销社党组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切入点,坚持深化成果运用,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当前具体问题,又着力把握体制机制“症结”,抓长抓细抓小,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严格按制度决策执行、用制度管事管人,真正把整改工作成效运用到促进供销社系统精神面貌提升、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效能增强、发展环境改善上来,努力开创供销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政治担当不足的问题

1)针对“落实新发展理念引领项目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筛选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作为为农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区供销社项目库,2019年5月具文上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改建审批,2020年3月书面向分管副区长汇报提请区政府协调改建工作。二是加强电子商务战略合作。2019年8月与礼拜六商城签订了战略协议,双方在品牌推广、产品营销、信息共享、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2020年2月19日,区供销社向省供销社、福州市供销社领导汇报电子商务工作,筹划同福州市供销社采取合资或入股等方式成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办的长乐富供金番薯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生产的番薯2020年1月上旬已在礼拜六商城上销售;长乐区营前供销社礼饼2020年2月18日已设计好包装礼盒,正纳入福州嘉乡印象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展示、销售,推动发展农副产品线上线下融合的网销新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2)针对“对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发展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拓宽基层企业收入渠道。引导各基层社提升改造经营网点,2019年已建设7家农资配送中心及2家消费品配送中心,提升农资和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的规范化水平。推进基层社转型升级,2019年已改造3家农村综合超市,提升服务功能,满足辖区群众日常消费需求。二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开展与大型农资企业联合合作,已与新洋丰力赛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中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3家农资生产公司签订代理协议,长乐区农资公司作为长乐区域的总经销、总代理,执行统一销售价格。健全完善《2020年长乐区供销社农资商品指导性目标考核办法》,以科学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增加农资商品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2020年3月12日与福建新合作烟花公司开展商谈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

3)针对“推动联合社治理机制建设任务进度滞后”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3月19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福州市供销社一届二次理事会暨监事会全体会议精神,对“三会”制度建立工作作出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主动汇报沟通。迅速行动,自我加压,主动与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和福州市供销社汇报沟通,取得支持指导,按照规范程序抓紧组建落实,于2019年6月25日建立了区供销社“三会”制度,健全完善了联合社治理机构,为建设合作经济组织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2.关于服务“三农”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

4)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快庄稼医院建设。2019年已完成县级庄稼医院建设,通过对镇、村级庄稼医院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和设备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门诊咨询、病虫害防治、田间巡诊等“技物结合”服务。2019年12月,已向福州市供销社上报争取资金扶持,按新型庄稼医院标准改造提升1家村级庄稼医院。2020年3月,组织人员对系统内基层单位农资经营网点的经营面积、是否配备庄稼医生、配套设施、统一标识进行实地察看,参照新型庄稼医院标准进行改造升级。二是加快服务转型。2019年12月农资公司成立福州市长乐区农信物流有限公司,积极为各农资网点开展配送服务,有效降低物流配送成本,保证了网点的货源需要,提高农资商品配送率。农资公司2019年12月成立的福州市长乐区农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与长乐区金富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为农户开展代耕代种、农业机械服务、供应生产资料等事宜开展前期合作商讨。

5)针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0年3月19日,组织基层单位学习《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的意见》(榕供合〔2018〕282号),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各基层社干部职工深化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解。二是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内的庄稼医院、农资经营网点的作用,加强与农户、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2019年,已吸收4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能人加入供销社,基层供销社与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培育1家市社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推动融合发展。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将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列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主要内容,通过科学考核奖惩,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6)针对“改善农村环境服务绿色兴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继续推进回收工作。2020年3月10日,组织对系统内22家农资公司分支机构和33家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登记各农资经营门店名称、经营内容、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列出污染问题清单,通过摸底排查,明确工作责任。2020年3月16日和福州市供销社及专业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商议,推进由专业的公司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二是推行生物有机肥。加大生物有机肥推广力度和购进量,2019年长乐区农资公司推广销售生物有机肥20吨,2020年已储备生物有机肥45.72吨,切实从源头减少农业生产资料产生的污染,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

3.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7)针对“贯彻上级部署不深入”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3月19日,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重申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做好部署安排,听取各基层社对本辖区范围内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严格落实责任。2020年3月13日,组织各基层社、公司对本辖区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面清单》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是严肃问责。对责任人李某光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8)针对“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长乐区供销社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数据报送机制》,执行好“周报告”、“零报告”制度,2019年以来,各基层单位按规定每半个月报送《长乐区供销社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送情况登记表》。二是加强摸排力度。在新一轮租赁承包关键节点,深入摸排供销系统内可能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等情况,将侵犯社有资产、操纵招投标、利用权职谋取私利、强占或擅自处置社有资产等作为监管工作重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刻的问题

9)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健全完善《长乐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2020年长乐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长乐区供销社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党内组织生活计划》,对持续强化新思想学习宣传作出要求部署,明确阶段性学习重点和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带头抓好组织实施。二是提高学习实效性。切实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鲜活教材,2020年1月以来,组织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征订《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读本分发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充分发挥“微信”“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体平台作用,广泛转发学习《习近平在福州》系列采访实录、疫情防控信息等73篇,推动引导干部职工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时的科学理念、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传承好,落实到供销社具体实际工作中。三是严肃问责。对石某宇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0)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班子成员未做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的问题。一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20年党内组织生活年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支部上一次党课。2020年3月19日,机关党支部书记带头为机关党员上“学雷锋、战疫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题党课。二是深化工作落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头看”,对推进学习教育过程中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落实学习讨论等各项任务情况进行认真回顾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严肃问责。对“两学一做”第二主题研讨会会议签到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责任人郑某泽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1)针对“对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2020年3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参学对象认真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福州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归并移转期间相关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党组书记、主任在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对在线平台学习有关事宜进行了重申,进一步明确学习操作和任务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切实提高在线平台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在线学习。二是强化日常督促管理。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将上级党委通知任务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对参学人员学习账号变动情况进行了登记报送,并对学习情况加强督促落实,有效推进了机关17位参学对象全面完成2019年50学分规定学时和2020年“深入学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网络专题班12学时培训任务。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对“三会一课”开展时间、人员、内容、记录等进行认真部署安排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习内容及时跟进、会议程序规范、记录真实完整。2020 年1月来,机关党支部组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4次。2019年5月选派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推进分类指导。组织对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登记汇总,排查出的陈某述、石某苍等10位退休老同志因年老多病、行动不便或在外地生活等原因不便参加组织生活会,申请在家进行个人自学,离退休党支部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帮助开展学习,确保不漏学、不缺课。三是严肃问责。对离退休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到位的责任人周某贵、叶某凤两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3)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文件和程序规定,加深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4月1日区供销社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员领导干部对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的发言材料进行自查,查找是否按规定要求撰写、个人事项是否说明清楚,并将发现的问题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会上,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了深刻查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肃问责。2019年12月下旬,刘某贵同志就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有关情况接受区委组织部谈话函询,于12月30日作出函询回复。2020年1月2日,区供销社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刘某贵个人事项有关情况,并于1月6日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直工信系统党委备案。对未围绕民主生活会规定主题开展查摆和个人事项未说明清楚的刘某贵及未围绕民主生活会规定主题开展查摆的游某洲两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4)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0年3月19日,组织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长委组〔2016〕163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机关党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二是严格制度落实。组织对201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进行自查,对未开展谈心谈话或覆盖不全面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整改规范。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6次。   

15)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及时完成补缴。组织对2015年度至今区供销社党员收缴党费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定错误或未足额交纳的2015年度共计1596元、2016年度共计1380元党费及时完成补缴,2017年度共计102元已于2018年6月完成补缴。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党务责任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标准核定、收缴、审核和填写《党费证》及票据归档公示等党费收缴日常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党费台账,2020年区供销社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第一季度党费已按时规范完成收缴并公示。三是严肃问责。对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郑某泽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6.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的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查摆剖析。二是从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学习重要内容,列入2020年度工作思路和党组学习计划中进行部署安排,2020年1月13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集中学习,对2019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要求。三是严肃问责。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石某宇、游某洲两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落实。2020年3月19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建好管好用好机关宣传舆论阵地,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宣传阵地自查自纠,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栏14项内容,设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展板2块,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单4张,播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廉洁自律、疫情防控等户外LED宣传标语26条,积极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将政治信仰融入情感,形成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严肃问责。对责任人叶某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7.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8)针对“党员管理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周某贵、李某光两位同志已转移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管理。二是做好党员e家平台建设。2019年4月已对转移组织关系的朱某英和开除党籍处理的林某坚立整立改,在党员e家上完成变动处理,加强对录入党员数和实际党员数进行核对,及时在党员e家上进行更新变动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一致。三是严肃问责。对责任人周某贵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9)针对“党员管理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排查。组织对离退休党支部党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长期在国外生活的陈某乐、陈某明两位同志,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长委组〔2016〕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置,及时掌握离退休党员动态,防止出现党员“脱管”现象。二是严肃问题整改。陈某述同志现已87岁高龄,患有尿毒症、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王某官同志现72岁,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两位同志均长期在国内生活,2018年5月,区供销社已将两位同志保留党籍处置建议上报至区委组织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基层党组织未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问题

20)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扩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持续深化理想信念、党性锻炼、革命历史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政治信仰和政治觉悟,切实提高入党积极性和主动性,2019年6月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并上报区直工信系统党委备案。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强化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2020年1月完成对入党积极分子第一次考察鉴定,并做好相关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21)针对“‘党员活动日’推行不力”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3月19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推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长委组〔2016〕1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内容要求,推动“党员活动日”扎实开展。二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员活动日”的有效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2019年以来,精心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春节走访慰问、过期农药销毁、消防安全演练、助力垃圾分类和文明城市创建及参与交通设卡检疫、社区疫情防控等红色服务,并组织集中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大道直行—长乐营滨路案件警示录》及前往参观“重温红色记忆”图片展、南阳省委旧址和营滨路警示教育现场等,切实突出“党”味,强化政治性和多样性,体现庄重感,让全体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三是加强分类指导。认真区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员特点,结合离退休党支部实际和党员队伍状况,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老党员积极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开展党员活动日,对其它老同志通过采取上专题党课、进行座谈交流、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组织开展党日活动。    

9.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22)针对“违规提任股级干部”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制定出台《长乐区供销社基层单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推进下属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任免职务名称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7月已规范任免基层单位新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二是严肃问题整改。对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任免情况进行梳理,对涉及股级名称的人员统一规范为企业正职或企业副职。对责任人叶某凤和石某宇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3)针对“基层社选人用人较随意”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排查。组织对系统基层单位临聘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2月底已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临聘人员高某建和航城供销社临聘人员陈某真等2人予以辞退。二是加强组织管理。筹备成立供销社系统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制定《长乐区供销社基层单位会计委托代理暂行规定》,对基层单位由委托代理机构统一管理财务工作,目前正开展委托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租用和财务人员临聘工作。三是严肃问责。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郑某贵、鹤上供销社陈某财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月底已将漳港供销社会计黄某青调整为统计岗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4)针对“公务接待不合规”的问题。一是规范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委办〔2016〕118号)文件精神,规范接待用餐管理,严格控制接待陪宾人数,做到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无相关佐证材料不予以报销接待费用。二是强化学习引导和监督检查。在全系统内部署开展广泛学习,2020年3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长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学习。加大对系统内公务接待的监督力度,杜绝公务接待不合规现象,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三是严肃问责。对责任人叶某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重复报销差旅费,同一个人在同一天报销不同出差地点的现象”的问题。一是规范企业管理。2020年3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印发<长乐市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长乐市行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委办〔2014〕77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做到严谨、细致、认真审核把关。制定出台《长乐区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对系统内各基层单位2013至2019年差旅费进行摸底排查。抽查清退金额555元,分别是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陈某辉、邹某红重复报销同一天(2018年11月16日)往福州行政服务中心和东部新区的出差补贴各清退30元;古槐供销社王某峰、蒋某旺、石某坚违规报销辖区内下乡补助各清退75元、185元、75元;古槐供销社林某生报销非工作日差旅费及违规报销辖区内下乡补助共清退160元。三是清退并问责。农资公司林某荣、郑某铴已于2020年1月14日各清退差旅费100元、103元,对农资公司林某荣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责成农资公司对责任人郑某铴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责任人陈某辉、邹某红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古槐供销社王某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责成古槐供销社对责任人林某生、蒋某旺、石某坚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林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6)针对“公车管理不严,车辆费用开支过大”的问题。一是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直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费用支出。区供销社机关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于2016年10月纳入公车管理范畴,所有公务外出采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审批派车的方式。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区供销社、农资公司、烟花爆竹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2013至2019年公务用车费用进行摸底排查。抽查清退区供销社闽AF8122公车非工作日过桥过路费496元、清退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闽A5L872公车多报过桥过路费50元。三是严肃问责。对区供销社闽AF8122公车费用开支过大责任人陈某翔进行诫勉谈话,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郑某贵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27)针对“压力传导弱化,不抓落实”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各基层单位2019年度工作实绩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2020年1月21日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分析,及时传导压力,推进各基层单位认真总结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压奋进,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的更紧更实。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健全完善《2020年长乐区供销社企业综合业绩考评方案》,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及激励奖惩金额,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日常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加大日常督促指导和跟踪落实力度,坚持带头深入各基层单位,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8)针对“‘僵、躲、拖’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提振精气神。2019年10月10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主动担当作为”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并围绕“红色领航、不忘初衷”、如何融入推进福州“三个年”和“三个福州”建设及如何当好新福州建设“排头兵”组织全体党员展开交流讨论。2020年3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王宁书记关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有福之州建设新局面”主题党课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学习,通过政治学习、思想引导,推动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勇担职责使命,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二是推进担当作为。领导班子带头表率,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30多人次深入各基层单位、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挂钩帮扶联系村等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质量有对策的调研报告7篇,并及时协调推动“县级庄稼医院”“爱心超市”“基层社改造提升”等项目及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专项工作落实到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20多人次深入航城、营前、首占等乡镇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全力做好城乡消费品保价稳供和春耕备耕农资商品备供工作,并组织签订应急保障承诺书39份,切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严肃问题整改。2019年5月23日已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危房改造申请,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落实。

29)针对“专项工作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总结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拟定安全生产会议纪要,并严格审核把关后行文正式下发。2019年5月以来已下发4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2019年以来,在重点节假日、重要节点,领导干部带队组织136人次到各基层单位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是严肃问责。对责任人周某贵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2.关于落实移风易俗不到位的问题

30)针对“区供销社党员干部受人情关系和风俗文化的影响,思想上存在观念偏差,对‘深化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未组织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的问题。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21份,明确要求,增强对“深化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个人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制度,并坚持每月按时汇总报送上级党委和主动公开,切实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文明新风。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3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2020年度党组学习计划中进行部署安排,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理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强化责任传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20年度工作思路中进行统筹规划,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2020年1月13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研究部署,与下属各基层单位签订《2020年度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3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压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各科室、下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了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3月,组织开展诫勉谈话2人,廉政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0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打好廉政“预防针”,2020年1月21日,组织召开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区纪委《关于近期查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过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重申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具体要求,给干部“提神醒脑”,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三是规范廉政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委〔2016〕158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程序、内容、记录,确保廉政谈话工作不变形、不走样。

14.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所缺位的问题

33)针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资产承包租赁等高风险领域检查少”的问题。一是开展摸排建档。组织对基层单位资产承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梳理的222宗承包租赁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健全完善承包租赁台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2020年1月以来,职能科室对资产承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产承包租赁工作规范管理。三是进行清查盘点。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已分别于2013年度、2016年度和2018年度按照社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社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2020年3月组织对2019年度社有资产存量进行了再盘点和登记造册。四是规范监督管理。制定出台《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监督管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关于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资产管理。制定出台《关于供销社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全面规范和加强供销社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协调推进工作。2019年4月,已具文向长乐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划转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营运和管理的报告》,2020年3月书面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提请协调区财政局等部门支持区供销社社有资产划转至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进行运营和管理。三是严肃问题整改。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闽A5L872公务车进行封存停止使用,按有关程序进行报废,对郑某贵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5)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落实整改工作。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提请协调财政局等部门将该长期投资长期挂账的问题按规定予以核销。二是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对各基层单位长期挂账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目前全系统基层单位长期挂账的对外投资共5项合计128562.9元,投资时间均为九十年代,属历史遗留问题,各基层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呆账、坏账的对外投资做好核销工作。

36)针对“基层供销社套开发票屡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出台《长乐区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对各基层单位2013至2019年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三是严肃问责。对营前供销社陈某辉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责成营前供销社对责任人高某雄、黄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玉田供销社兰某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责成玉田供销社对责任人何某东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37)针对“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的问题。一是严格财务管理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在公用经费不足前提下,量力而行。二是严肃问责。对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某进行诫勉谈话。

16.关于下属集体企业开支费用过大的问题

38)针对“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现有在册人员6人(含临聘人员2人),主要业务是收取培青路清清大酒楼锦东店的租金和办理基层社资产收储工作,业务较为简单,但该中心2013至2018年的管理费用共计949184.79元,其中汽车费用199009.07元,业务招待费28014元,办公费109723.9元,退休人员支出100535元和其他费用225263.68元,与实际运营情况不符,费用支出明显偏高”的问题。一是责成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把费用审批关,做到实际运营与费用支出相匹配。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章程》,以适应新形势下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业务发展要求。三是严肃问责。对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某进行诫勉谈话。

17.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

39)针对“租赁承包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规章制度。将资产承包租赁工作列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考核,制定《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体资产承包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承包租赁工作管理,严格承包租赁程序审批,2019年5月以来,区供销社系统10万元以上资产承包租赁均已委托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租。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召开“供销社系统资产承包租赁管理”培训会,从资产承包租赁管理职责及工作流程、租赁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合同及管理、纪律等方面对承包租赁管理细则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规范承包租赁管理工作。三是严肃问题整改。2019年9月,供销社综合大楼新一轮的承包租赁经区财政局批准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招租,租期为5年。

40)针对“本社职工连续承包租赁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年租金在10万元以内的资产承包租赁项目的招租行为,招租公告在公告栏、资产现场及产权交易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对投标人进行审核。二是严肃问题整改。2019年8月,玉田社新一轮的资产承包租赁已全部委托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且在吴航乡情报上发布招租公告。三是严肃问责。对玉田供销社兰某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41)针对“承包租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资产承包租赁方案审批流程。基层单位上报的承租方案经职能科室把关提交区供销社集体研究通过后,行文批复下发实施。二是加强排查整改。组织对各基层单位租金拖欠情况进行排查,首占供销社有3宗资产被拖欠租金5.5万元,通过终止合同和追讨已全部清收到位;古槐供销社1宗资产被拖欠租金0.32万元已追讨到位。三是排查整改合同缺失,严格规定各基层单位今后必须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报区供销社存档备案。组织对各基层单位的合同缺少情况进行摸排,江田供销社已查寻到百货大楼原台球城2013年至2015年7月1日的承包租赁合同,江田供销社、漳港供销社对缺失租赁合同资产的租金进行财务核对,租金已收到位。四是严肃问责。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高某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古槐社王某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首占供销社对郑某意(已退休)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漳港供销社对责任人李某辉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2)针对“内部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对各基层单位2013至2019年1万元以上修缮项目(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农资公司、烟花爆竹公司、营前供销社、江田供销社等4个单位存在不规范情况。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长乐区供销社房屋类建设修缮项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基层单位建设修缮项目管理,杜绝无预算、无合同、无验收等问题的产生。三是严肃问责。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郑某贵、农资公司林某荣、营前供销社陈某辉、江田供销社陈某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区委巡察二组的关心和指导下,我社巡察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几项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关于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规范社有资产管理,提请区政府协调将区供销社社有资产划转至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进行运营和管理。

完成时限:力争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社有资产划转工作。

(二)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核销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加强汇报沟通,提请区政府协调将区供销社投资京鑫茶厂、瀛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投资款长期挂账问题按规定予以核销。

完成时限:力争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对呆账、坏账的对外投资长期挂账核销工作。

(三)关于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改建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落实。

完成时限:力争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建设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23785;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奎桥路37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376483425@qq.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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