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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老干局 2020-10-19 15:44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长乐区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提高站位,注重标本兼治。长乐区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讲党性、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不断发挥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实现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落实。

  (二)统筹协调,加强组织保障。长乐区委老干部局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邱吉安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带头查摆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先后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的通报会议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一组提出的反馈意见,长乐区委老干部局逐条讨论,剖析根源、深刻反思,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并根据巡察组下达的文件,对所涉及的33条具体问题进行分解,明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立行立改、按期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统筹推进老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未能充分发挥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作用。

  (1)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依托社区服务管理还不完善。未充分认识社区资源的重要性,全区仅有三个服务老干部示范点,覆盖面小,社区服务发展不均衡,未能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正能量作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充分依托社区服务管理,强化服务老干部社区示范点建设,加强与示范点的工作联系,提高日常服务老干部的能力水平,并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已分别在十洋、三峰、西关等社区设立离退休干部党员党建工作室。二是为全区2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定党日志愿活动计划,并指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按照制定的活动主题,每月按时开展党日志愿活动,进一步引导老同志发挥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作用。

  (2)精准化服务意识不强,未切实做到用情用心做好老干部工作。如:工作仅停留在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多采用静态管理模式,“送学上门”没有常态化,未充分发挥老干部各项优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完善老干部的政治待遇与生活待遇。针对“双高期”老干部,继续加强日常沟通联络、送学上门、节假日慰问,进一步做好抗战、建党、新中国成立等纪念日的走访慰问和今年疫情期间的电话随访工作,让他们精神上得到更多的抚慰。二是与和康公司研究探讨政府购买服务,拓宽精准化服务覆盖面的方式方法,让更多老干部从中受益。三是针对困难老干部,进一步加强动态跟踪,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及时给予困难补助,在每年年底摸排基础上,继续向省、市老干部局申请特困老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偶困难补助金。四是继续发挥“互联网+党建”平台作用,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离退休干部微信群和“长乐老干部之家”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和信息推送,多形式多渠道方便老干部就近学习,引导离退休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2、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班子整体合力不足。

  (3)党组织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严格。局党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未分清,2014年至2018年多以工作例会和局务会议代替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支委补选等问题,且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未能突显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进一步严格区分支部会议与局务会议、工作例会,有关党员和党建的工作事项安排在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开展,将党务工作事项和行政管理工作事项严格分开,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并于2020年3月9日组织经办进行有关会议记录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各类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

  (4)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2017年4月11日股级干部推荐会议、2017年5月3日关于拨付资金给社区的议题、2018年10月31日老干部活动中心厕所问题的议题等,均是主要领导先定调,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言。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党支部会议或者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充分尊重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5)谈话中了解,班子凝聚力不强,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在2020年4月14日召开会议,进一步增强局内事务的透明度,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做到重要文件、重要事情班子成员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共同协商讨论,不断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克服民主生活会“量少质差”等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集中解决矛盾,加强团结,通过每周例会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班子成员的教育和培训,让班子成员更加系统地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掌握更多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政治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

  3、执行上级决策不坚决

  (6)部分干部面对困难,存在推诿、消极执行上级决策情况,对上级一些硬性的任务目标,完成不够高效。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在2020年3月9日召开“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会议,针对部分干部面对困难,存在推诿、消极执行上级决策,对上级一些硬性的任务目标,完成不够高效等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与工作效能,将老干部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新变化融入到工作中去,创新工作理念,科学设置工作流程,把复杂的过程简单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让下一步工作走前头、做表率。二是细化“银辉”宣讲团工作、部署成立老干部党校,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将工作做出特色、做出亮点,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7)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力。自2018年1月以来未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日常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少,无贯彻落实相关会议记录及资料;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仅开展入户宣传1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在2020年3月9日,召开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议,设计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标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并联合西关社区共同开展“扫黑除恶、平安长乐”的宣传活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8)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未监督和评议。2017年度王某某和2018年度林某某、林某某、艾某某的民主生活会提纲;2018年度艾某某、林某某等人的述责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已提请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反思。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强化对履行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的监督和评议,并于2020年5月12日对艾某某、王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等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9)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部分文件与发文登记表不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进一步修正、细化并备份《2017年度长乐市委老干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结合老干部局工作实际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并仔细查摆工作不足,提升工作细致性,各科室强化与办公室关于发文细节的沟通,避免今后出现文号重复的工作疏忽问题。

  2、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10)民主生活会态度不认真,分析自身存在问题不深刻,部分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在2020年4月14日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充分准备、突出重点、围绕问题深入剖析等要求,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思路,要举一反三,避免出现分析自身问题不深刻,内容雷同等现象,并于2020年5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邱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1)部分“三会一课”记录不够详实、内容简单空洞,没有记录会议过程和结果,基本上以“标题式”体现,甚至存在会议记录时间顺序混乱的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部分“三会一课”记录不够详实、内容简单空洞等问题。于2020年3月18日对经办人员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在2020年4月14日开展对党员干部党务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记录的重要性意识。再次强调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记录填写规范进行记录,避免在记录中出现要素缺失、内容不详实、时间混乱等现象。

  (12)党支部支委补选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进一步要求党支部支委补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非党员工作人员严厉禁止列席及参与选举投票,会议记录要求认真严谨。今后若再出现数据错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3)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刘某某自2018年10月入职后未交纳党费,12月份补发工资后未按比例补缴党费。党费收缴人员非中共党员,如:2015年度党费经办为非党工作人员李某某,2016年6月13日工作例会中确定非正式党员冯某某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刘某某在2018年12月补发工资后已一次性补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党费共计133元,2017年10月起,党费收缴工作由党员高某某负责,并已要求在今后党费收缴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要求,安排党员收缴党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不完整

  (14)股级干部选拔任免公示等材料把关不严,相关任免材料不齐全。如:2015年8月陈某某提任关工委副秘书长时公示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不完整的问题,已补齐2015年8月陈某某提任关工委副秘书长材料,附件材料存档于“2015年发文”文件夹内,并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免的管理与监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5)公务接待不合规。无公函接待,如:2014年6月报销福州市委老干部局工作调研接待费860元,相关文件或方案缺失。陪宾人数超标,如:2013年9月接待福州市老年大学指导教育工作共计1840元,来宾15人,陪宾12人,超7人。异地接待,如:2013年10月在山东省莒南县腊八餐饮有限公司接待莒南县委老干部局接待费1200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经核实于2014年7月份报销了一笔2014年6月10日的无公函接待福州市委老干部局工作调研接待费,费用为860元,针对无公函接待、接待陪宾人数超标和异地接待的情况,相关人员对于无公函接待的860元、异地接待的1200元和陪宾超标部分的477元,共计2537元(贰仟伍佰叁拾柒元整)进行退款处理,并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2020年4月14日学习《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共福州市委接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避免再次出现上述情况。

  (16)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燃油费无加油清单,如:2014年8月驾驶员陈某某报销燃油费5024元(闽A08G93、闽AF7892)、2017年6月驾驶员陈某某报销燃油费1717.69元(闽A682KN)均无加油清单。报销节假日过路过桥费,如: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驾驶员陈某某先后5次报销节假日过路过桥费173元。违规报销公务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如:2014年4月驾驶员陈某某报销公务车辆交通违章罚款450元(闽AF7892)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经核实在2017年审计局已作出整改要求,我局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局务会议,对闽AF7892小车的驾驶员陈某某作辞退处理,并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务出车及驾驶员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同时根据此次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我局单位负责人邱某某同志主动担当,对于报销的节假日过路过桥费173元和违规报销公务车辆交通违章罚款450元,共计623元(陆佰贰拾叁元整)进行退款处理,现我局公务车已经全部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17)差旅费报销不合规。出差审批手续不规范,如:2015年3月阙某某报销差旅费248元,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无领导审批,多报销差旅费。如:2013年12月张某某党校培训四天(2013.11.06-2013.11.09),实际报销差旅费五天400元,多报销80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差旅报销程序,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已按要求补齐阙某某差旅费报销相关材料,对张某某报销的差旅费进行退赔处理,退款金额为80元,并于2020年3月18日对张某某、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18)会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如:2015年5月支付老年大学教师聘任会会议费2520元,五单不齐全(会议审批单、签到表、菜单、费用预算单和费用结算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老年大学2015年5月支出教师聘任会会议费五单不齐全的情况,2020年3月18日已对相关负责人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会议费报销的细则,并规范执行,提升其监督和约束效力,同时严格实行会议“五单制”,针对开支缺少会议审批单、签到单和菜单等材料,已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补齐。

  2、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19)学习不扎实,未结合工作实际。如:阙某某、张某某等人的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网络,其中林某某的“两学一做”心得体会中出现“北辰区”的字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学习不扎实、敷衍了事的情况,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张某某、阙某某、林某某等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深刻反思,领会学习材料要立足实际、求真务实的重要性,并上交书面反思材料。

  (20)工作不务实,存在多年材料造假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工作不务实等问题。通过检查“助力精准扶贫”主题党日活动、结对共建活动及工作方案、工作小结等材料,有存在不同形式的应付情况,我单位深刻反思,汲取经验教训,并再次在会上重申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的工作要求,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主题党日、结对共建活动等相关材料现要求实时做好记录,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活动方案、照片、信息都要求存档,各项工作小结要求按照每年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致归纳和汇总,对还出现弄虚作假的材料,追究责任。

  (21)存在两份文件共用一个文号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两份文件共用一个文号的现象,我单位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刻反思工作中马虎大意、公文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整改,于2020年3月18日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再次强调今后发文要先跟办公室沟通,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文号编制和登记,另一名负责文号核对,双重把关,提升工作细致性,杜绝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确保单位工作有序进行。

  3、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不够深入

  (22)新调入人员未及时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如:艾先梅2018年12月调入至今,尚未签订承诺书。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未设置移风易俗宣传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艾某某于2019年5月20日“移风易俗提倡新风尚”党课活动中重新签订了新的承诺书。二是我局移风易俗工作宣传通过LED屏幕和专门制作的宣传栏体现并不断更新,在原先的宣传栏中,有一块侧重于宣传移风易俗中家风内容的展板,现已另开辟宣传栏,展示包括“八不”规范等移风易俗的相关内容。

  4、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23)领导班子在干部队伍中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职担当不够,工作不在状态。巡察中发现新成立的离退休党工委工作虽有分工,但是工作压力传导不足,履职不到位,未能真抓实干,缺乏履职担当精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已进一步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管理,各项工作已逐步规范、有序开展。包括:指导各支部学习先进的党建工作方法,引导老党员用好“学习强国”等软件,汲取最新的知识养分;指导各支部规范整理“三会一课”等内页材料,组织各支部参加福州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达标创星”的评选,其中江田镇退休支部和供电公司退休支部被评为福州市五星级支部,纪委和人大退休支部被评为四星级支部,公安退休支部等6个支部被评为三星级支部;组织安排离退休党支部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派工作人员跟踪指导,报送简报;组建“银辉”宣讲团,聘请优秀退休教师成立长乐区委老干部局“银辉”志愿宣讲团,每月开展2次以上红色大讲坛活动,深入到机关、社区、支部,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十洋、西关、三峰等社区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员党建工作室,以品牌引领党建,发挥老党员正能量作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精神及时传达给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并为身体不便的老党员提供送学上门服务。

  (24)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办公室相关人员对考勤机使用不熟悉,未能当场导出考勤记录;张某某未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查阅2019年3月至5月考勤情况发现,全局大部分员工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2020年3月18日已对负责人卓某某、相关责任人张某某进行谈话,并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重新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的通知》,严明纪律、互相监督,将考勤工作落到实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25)管党治党夯基不实,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未抓严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班子成员对办公室、离休所、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等干部谈话内容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党建工作规划,通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的方式,对党建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每年党建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二是要求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被党政纪处分的案例,强化警示效应,并利用党课和学习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局党支部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职工之间的谈心谈话,结合具体工作与岗位职责经常性强调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等内容,并强调谈话内容要详实充分。

  (26)述责述廉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如:王某某2014年和2015年、林某某2016年和2017年的述责述廉报告雷同。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述责述廉材料问题,已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强化监督,2020年4月8日对相关责任人王某某、林某某已进行批评教育。

  2、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27)廉政谈话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长乐区委老干部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补齐2017年卓某某提任为局秘书的任前廉政谈话资料,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及《长乐区委老干部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在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洁纪律宣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通报精神,确保所有存在的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并确保资料准确详实,按时开展“回头看”,确保“老问题”不再发生。

  (28)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流于形式。如:2018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未召开廉洁纪律督查工作部署会,也未制定工作方案,没有督查登记表和走访照片等。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2018年我局各个重大节日均有廉洁督查工作方案,包括《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落实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落实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等作风建设问题集中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巡察反馈中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今后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的重视,审慎开展专项工作部署会,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留痕工作,有关纪检组的廉洁纪律督查登记表及图像材料仔细存档,确保廉洁纪律监督扎实有效,队伍廉洁自律、风清气正。   

  3、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29)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公开栏不完善,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有些内容公开不及时。如:5月24日巡察走访发现老干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仅公示了一份值班表,其他项目都是空白。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经立整立改已于2019年6月19日整改到位,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卓某某、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政务公开栏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初对上一季度的对内、对外公开内容予以公示公开,党务公开栏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内容及时进行党务公开。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30)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现象。如:2016年9月23日老年大学向长乐市梦丹蓝婚纱摄影店租用演出服装2734元,发票3张,系现金支付;2017年9月现金支付长乐航城兴旺花卉店1500元,发票2张。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针对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现象等问题,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负责人冯某某、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严禁大额现金报销。二是要求老年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对照《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和加强会计财经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现金报销上限,对于没有开正式发票的支出,按规定不予报销。

  (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014-2016年两部公务车辆(闽AF7892、闽A08G93)运行维护费共26.58万元,每部车年均4.43万元,超年初预算1.43万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等问题,闽A-08G93公务车于2004年7月调拨至我局时车龄已11年,已于2016年8月报废,闽AF7892公务车已于2018年7月调拨至机关事业管理中心,目前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2)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购买文化用品和日用品无采购清单,如:老年大学2015年1月报支的文化用品6480元;2017年1月报支的日用品(奖品)9250元。办公电话费无清单,如:2017年12月、2018年3月老年大学支付办公电话费共计568.07元,无附件清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负责人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照执行,规范编制记账凭证,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二是已再次强调财经纪律、审查报销环节要求,要求相关经办人员杜绝材料不全、手续不齐等问题,如若仍出现相关问题,将按照财经纪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针对老年大学办公电话费无清单等问题,已与电信公司沟通补齐材料,并进一步严格把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3)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固定资产未足额入账,如:老年大学2014年3月报支多媒体设备3套14200元,其中2015年12月入固定资产3000元,2016年5月入固定资产2600元,余8600元至今未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如:2014年11月报支大华百万高清摄像头、NVR录像机和2016年8月报支富力达电视升降器,合计14540元未及时入固定资产,于2017年6月补入账14540元;固定资产未入账,如:老年大学2015年1月报支NE-NED无线话筒、领夹话筒,合计2420元,至2018年底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于2020年3月18日对相关负责人冯某某、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和摸底,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金额为8600元的资产进行盘盈处理,补登所遗漏资产项,今后严格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一组未向我局反馈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一组未向我单位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不够。存在个别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次要,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导致理论功底不扎实,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

  2、落实党建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认识不到位,主动思考还不够。个别党员干部受制于日常繁杂的事务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未将党建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开展党建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3、领导班子成员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桥梁纽带与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够明显,没有将示范引领作用完全发挥出来,存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议事规则还不够完善,征求意见还不够充分,研究探讨还不够彻底的问题。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与措施

  1、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深入思考上下功夫,既要学原著,又要联系实际悟原理,通过“学习强国”等方式,实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既做到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理论为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现实问题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2、通过每周的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围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做到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增强机关党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3、依托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与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反思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充分发挥出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22538;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南山路30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qwlgbj@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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