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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长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09-23 09:19 浏览量:

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对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举行长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听证会(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0年10月23日

17:00点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长乐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四、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申请参加听证会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817359

特此公告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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