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28号)精神,经乡镇推荐、区级审核,拟批准建立长乐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并将福州长乐美生农机专业合作社、福州市长乐区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市金菜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共3家符合入库条件的服务主体纳入名录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3日至8月2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福州市长乐区农经中心,电话:0591-28889359。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