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检查,福州市长乐区江田杏春医药商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12.7—2019.12.13),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91—62680011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5号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350200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经 营 范 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经营方式 |
企业所在地 |
1 |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杏春医药商店 |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村新街37-5号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2019年12月6日 |
周孔黎、潘兴隆、郑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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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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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 |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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