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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5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03 08:07 浏览量:

近期,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9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中心幼儿园(食堂)经营的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名成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漳港中心幼儿园(食堂)2019927日购进的豆腐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豆腐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为0.281g/kg(检验报告编号:FZ19-CLCQ25-034),该项指标不符合GB2760-2014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19111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漳港中心幼儿园(食堂)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2019927日购进的豆腐。经查明,福州市长乐区漳港中心幼儿园(食堂)共购进该批次豆腐5公斤,其中抽样1公斤,使用4公斤。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漳港中心幼儿园(食堂)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该单位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因该批次豆腐已全部用于抽检和食用完毕,已销售的产品无法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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