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的批复(榕政综〔2018〕470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9〕14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福州滨海实验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滨海新城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招生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坚持免试就近、规范有序、阳光监督入学,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免试入学,确保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 具体方案
(一) 招生计划
1.小学:今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4个班,每班45人。
2.初中:今年秋季计划招收七年级2个班,每班50人。
(二) 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七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 招生办法
鉴于目前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划片招生的条件尚未成熟,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2019年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以下照顾办法招收入学:
第一批次:小学招收漳港街道万沙、沙尾、新宅、新厝、百户、门楼等6个村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漳港街道万沙、沙尾、新宅、新厝、百户、门楼等6个村的涉迁户子女;
第二批次:入驻滨海新城核心区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
(个人所得税年纳税2万元以上)子女;第三批次:入驻滨海新城核心区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第四批次:小学招收滨海新城核心区内,距离学校800 米区域内父母购置商品房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滨海新城核心区内,距离学校1000米区域内父母购置商品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校在招收以上四个批次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时,在某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就针对该批次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入学,招生到该批次结束。电脑派位入学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名额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所有放弃录取的招生名额不再递补。
四、报名材料
一年级新生报名需随带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七年级新生报名需随带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小学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另外:
1.滨海新城涉迁户子女:住宅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子女:(1)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劳务合同、半年以上电脑工资单(加盖单位公章);(2)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截至当年5月31日,需满12个月);(3)父母一方社保缴费证明(截至当年5月31日,需持续缴纳社保5个月)。
3.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1)劳务合同、半年以上电脑工资单(加盖单位公章);(2)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截至当年5月31日,需满5个月);(3)父母一方社保缴费证明(截至当年5月31日,需持续缴纳社保5个月)。
4.滨海新城核心区内父母购置商品房的子女: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 招生日程
1.7月22日至26日。学生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核。备注:7月22日至26日,8:30--12:00;14:00--17:30,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综合楼二层招生办报名。因学校还有局部施工,请家长看护好孩子,注意安全。
2.8月12日至16日公示录取名单。备注: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校门口招生公告。
3.8月31日新生到校注册。
六、 有关说明
1.入驻滨海新城核心区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滨海新城核心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子女,具体人员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协助认定。
2.漳港街道万沙、沙尾、新宅、新厝、百户、门楼等6 个村的涉迁户子女由福州滨海新城征迁安置指挥部协助认定。
3.鉴于目前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划片招生的条件尚未成熟,以上四个批次的入学对象暂定为福州滨海实验学校过渡期招生照顾对象,不做为固定片内生。
七、咨询方式
1.搜索“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自行查阅。
2.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福州滨海实验学校(联系电话:黄老师18060895958,陈老师13178118346,张老师15880097027)。
八、 2019年招生办法由福州滨海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