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现就长乐区巡游出租车指导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原4月30日作出的第2号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5月14日发出的公告为准):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 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
二、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10名消费者参加人由福州市长乐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产生,其他12名听证会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名单如下:
(一) 消费者( 10名 )
俞 斌 男 电信公司服务督察
李惠娇 女 移动公司服务管理
郑国志 男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黄香榕 男 大同宾馆负责人
赵胜胜 男 永辉超市外联主任
王 平 男 酒店工作人员
高云娥 女 永荣物业经理
李明航 男 天一酒店工作人员
田晓伟 男 餐饮公司经理
汤姗娜 女 公司文员
(二)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6名)
叶小舟 男 区人大财经委
陈文剑 男 区政协经建委
蔡恭煜 女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张端豪 男 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
林伟芳 女 区财政局票据中心
郑庚瑞 男 区市场监管局公平消保科
( 三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1名 )
蒋存宗 男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四)专家学者( 2名 )
蒋良惠 男 闽航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李尚辉 男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博士
(五) 经营者( 3名)
谢宜志 男 福州市长乐区中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周建明 男 福州市长乐区日达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司机
达荣兴 男 福州市长乐区天鸿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司机
三、听证人(3名)
姓名 职务
林 权 男 区发展和改革局 副局长
李定荣 男 区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科科长
李铁军 男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本监审负责人
四、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6]351号)的要求,我局在调研、成本监审和借鉴福州市做法的基础上,经与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后,起草了长乐区巡游出租车指导价方案。
1、将巡游出租车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
①起步价:3公里10元;
②车公里租价: 2元/公里;
③停车和低速等候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8元收取;
④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按车公里租价的50%收费;
⑤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