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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长乐市江田镇三溪村保护规划公告稿
来源:长乐市城乡规划局 2016-07-13 08:08 浏览量:

  一、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16.6平方公里,范围北接古槐镇,南临松下镇,西接竹田村、游溪村、下珍村,东邻港溪村、漳流村、漳坂村、江田村、石门村。其中:①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22.05公顷,以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为基础,规划范围东至毓麟宫,南至当店厅及沿山路,西至北溪西岸,北至古平桥-玄檀亭一线,折而向南至敬老院,折而向东与东边界相交。②建设控制地带。规划面积约49.53公顷,处于核心保护范围之外,规划范围东至规划融鹤路和第一小学东侧,南至屏山,西至游泳池和柏山,北至第一小学北侧。③环境协调区。规划面积约450.33公顷,处于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北至农田,西至屏山西侧和三溪水库,南至邦上村南侧,东至规划路。

  二、规划定位。规划以“三溪汇流、凭山望洋”自然环境,和“人文鼎盛、传承延续”文化氛围为特色的,打造富有生命力和自我更新发展活力的历史文化名村。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四、规划人口。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人口规模控制在6000人以内;规划范围16.6平方公里内村域人口规模控制在2.2万人以内。

  五、规划布局。村域内分为六个功能分区,分别为三溪村保护板块、山林涵养板块、山林旅游板块、邦上居住板块、水库涵养板块、综合居住板块;核心保护范围区处于三溪村保护板块,规划呈“一心四片”的空间结构,形成景观核心、宗族主题文化片、龙舟民俗文化片、民宿旅游服务片、文化休闲片;建设控制地带形成传统居住生活区、民宿体验生活区、文化活动核心区、居住休闲生活区、旅游服务区、文化休闲区。

  同时规划按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对建设控制地带区进行合理功能布局,统筹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及广场等用地,对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工程进行统筹规划。

  六、保护内容。规划对三溪村现存的4级市级文保单位、9处一般文物点,45处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屏山、柏山、潼溪、祠堂溪、街当溪三溪的山水格局、街巷格局等历史环境要素、33处摩崖题刻、特色构筑物、古树名木等进行科学保护,提出合理利用的措施;同时,既保护有形、实体性物质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发扬当地节庆习俗、书法、爱国主义、历史人物、线索等优秀文化传统,保护古村落以居住为主的基本特征,同时兼容生态旅游、商业开发和文化交通功能。

  七、道路交通。路网以核心保护区为中心,向外渐次提升道路等级;东部道路以方格网格局为主,西部布局相对自由。其中,青江路、泽竹路两条市域快速路形成“一横一纵”;干路形成“两纵三横”的构架,福北线红线控制100米,漳石路红线控制42米,次干路设于建设控制区外围,红线控制26米,支路结合现状,设于核心保护区外围,红线宽度 7、12米。同时组织步行交通、停车、交通设施布局设计。

  八、整治规划。规划提出山水空间、街巷空间、公共活动空间、巷道街景、建筑第五立面、建筑单体保护与整治:①山水空间的整治。重点整治三溪沿河滨水区域、柏山东侧山麓的山水之间村落空间,加强屏山北麓山体与村庄的联系。②街巷空间的整治。重点保护现存较为完整的街巷格局和空间形态特征,保护抗日街、南溪两岸、潘氏宗祠周边传统巷道。修整或更新的建筑应采用三溪民居原有的制式,延续传统肌理。③公共空间的整治。规划通过拆除破屋重新塑造公共活动场所,适当放大部分转折节点点缀绿化和休憩设施。同时,注重滨水和环山公共空间的整理,并利用现有公共建筑和部分建议历史建筑,形成文化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④巷道街景的整治。通过建筑高度、建筑形式、建筑外观风貌元素整治,达到与传统风貌协调。⑤第五立面的保护。保护平缓且延绵起伏的天际轮廓线。保护现存完整的屋顶和封火山墙;对破损、缺失部分采用镶嵌式的方式进行修整;统一保护范围内屋顶和山墙的质感和肌理。⑥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按照修缮、维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更新重建的措施进行分类保护与整治。⑦传统建筑的整治。对传统建筑单体的门、窗、墙体、屋顶、细部装饰等构件进行整治。

  九、村域规划。村域规划合理安排各主要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道路体系和设施,解决村庄外迁安置问题,明确村庄增长边界、控制无序蔓延;解决旅游体系设施配套,按照等级进行配置、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同时,规划对村域农村住宅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的三区进行划定,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内划为限建区;居住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居住用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后,可作为适建区;居住用地以外的区域划为禁建区。

  附: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0591-28808018,请注明“福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长乐市江田镇三溪村保护规划”,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市城乡规划局技术管理科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长乐市江田镇三溪村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预计于2016年8月6日结束。

                     

     长乐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7月8日 

 





1.保护区划图.doc 2.村落道路交通规划图.doc 3.村落规划图.doc 4.村域土地利用规划图.doc 5.文物古迹分布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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