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东台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台港商贸城项目位于长乐市漳港街道永安街北侧、镇西路西侧,协议出让用地面积20224平方米(计30.34亩),实际用地面积20224平方米(计30.34亩)。1998年10月21日,福州东台港房地产公司取得编号98212《选址定点规划意见通知书》;1998年12月30日取得闽计外[1998]240号福建省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外合资福州东台港房地产有限公司东台港商贸城项目的批复;1998年12月31日,取得编号9826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用地面积为20224平方米(30.34亩),容积率为0.903,建筑密度为35.88%,绿地率为36.8%。1999年1月,福州东台港公司与长乐市土地局签订东台港商贸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合同设定用地面积30.34亩,容积率0.903,建筑密度35.88%,绿地率36.8%;用地方式为协议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并于1999年8月19日获得长乐市土地局[1999]航字第0005号建设用地批准书;1999年1月25日取得长乐市建设委员会第99003号《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核定建筑面积16809.98平方米,目前已建成4幢住宅、商业。
现福州东台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东台港商贸城项目规划条件容积率变更为≤2.8,建筑密度变更为≤39%,绿地率变更为≥25%,工程项目设计名称由“东台港商贸城”变更为“金城府”。(附东台港商贸城总平面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现进行规划条件批前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4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审批。
公示内容:详见长乐市规划局网站
联系地址:长乐市会堂路188号长乐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839911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长乐市城乡规划局
二0一五年四月七日
总平面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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