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纪委监委2021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2:36 信息来源:长乐区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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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今年以来我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11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个,处理13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个,处理3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个,处理10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从违纪问题类型看,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仍然禁而不止、禁而未绝。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被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干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惠民资金误发多发;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方面,被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党员干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违规向下属企业转嫁接待费。

  处理13人中,乡科级及以上干部8人、占比61.5%,乡科级以下干部5人、占比38.5%。

  下一阶段,区纪委监委将在区委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总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突出精准施治、靶向纠治,跟进监督“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及时纠治不良苗头倾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又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治整改、以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为加快长乐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重要窗口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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