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1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6日 16:16 信息来源:福州市监察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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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马尾区园林局局长杨武因本单位和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马尾区园林局违规向下属企业新时代园林公司借用公车。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新时代园林公司发生超标准公务接待等违纪问题,马尾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公司经理王晓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该公司副经理陈元东、会计詹珠仙党内警告处分。杨武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乐市漳港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陈占南、原纪工委书记陈耕云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2月,长乐市漳港街道沙尾村村干部林清俤、林国蕊等人伙同施工方采取串通围标、虚涨工程款等方式骗取财政拨款,长乐市纪委给予林清俤、林国蕊开除党籍处分。时任漳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占南、纪工委书记陈耕云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闽侯县农机站站长陈发明,党支部书记陈升斌因本单位公款吃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4月22日、6月16日,闽侯县农机站借相关公务活动结束之机,以接待上级名义先后两次组织干部职工公款吃喝。闽侯县纪委给予农机站办公室负责人谢德立党内警告处分。陈发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升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闽清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起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间,闽清县第三中学22名教师相继组织学生200余人参与课外有偿补习,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相关教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毛起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台江区市容管理局副局长陈汉春、纪检负责人林秋予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08年以来,台江区市容管理局下属单位环卫处以工作需要为由,违规超额配发汽车加油款套取现金发放职工福利,台江区纪委分别给予区环卫处主任原宁、车队负责人黄健杰党纪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陈汉春、林秋予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和责任意识,当前要重点抓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管好自己、作好表率,又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通报强调,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的部署要求,坚持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扎实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要把各级党委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履行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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