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就〔2021〕11号)文件中“(二)给与原州籍务工或顶岗实习人员来我区稳定就业补贴”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2名宁夏籍脱贫人口就业满6个月,符合交通生活补助和跨省就业奖补要求,拟发放原州籍务工人员来我区稳定就业补贴1.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23167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长乐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宁夏籍脱贫人口来我区稳定就业补贴(第二批)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