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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清零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农机站 2025-06-20 16:26 浏览量:

  长农〔2025〕146号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217号)和《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文件精神,截至2025年6月9日,我区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本公告所称多功能拖拉机?是指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或小型方向盘式的拖拉机?)均达到报废期限,已按规定全部注销。

  自2025年6月9起,我区所有多功能拖拉机号牌,均为无效牌证。此类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解报废,严禁再用于生产、道路运输等活动,不得再次投入使用。

  如有疑问,可联系长乐区农机化发展中心监理科,联系电话:0591-28819739。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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