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5-11 15:22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中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文件精神,经审核,长乐永德信电力器材设备有限公司陈安旭等8人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拟发放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50699.1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886680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表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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