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21〕79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八闽豚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经该行审核符合贷款资格,长乐区人事人才中心审核该公司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月8日(五个工作日)。
反馈电话:区人社局人事人才中心0591-2891820(工作日),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405室。
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拟认定名单(2022年第二批)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