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0〕80号)

日期:2020-09-11 17:41 来源: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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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政办2020〕80号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人民

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长乐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乐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 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 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10日前初步完成区直各有关单位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11月5日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打造等工作,2020年11月15日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加快目录编制

1.加快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的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0年10月10日前初步完成区直各有关单位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11月5日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区直各有关单位公开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2020年10月23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我区需于2020年10月23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专题专栏打造等各项工作,2020年11月15日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并及时跟踪对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过程指导、督促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

3.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及时更新试点领域政策文件、工作制度、试点成效等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同时,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依托区档案馆、图书馆以及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

6.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要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在法定时限内按程序进行答复。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要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完善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政务服务,着力便民利民

11.打造“一件事、一类事”套餐服务。优化套餐服务办理流程整合申报表单,分批次上线多个主题的套餐服务事项,实现套餐服务“一窗受理、 一表申请”,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套餐服务事项总数增加至40项以上。(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所有入驻事项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100%发布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文件,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按企业行业关键词分类,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并通过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动态更新,方便企业实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水平,进一步提升“一趟不用跑”实际办件量,高频事项“一趟不用跑”比例提升至60%以上。通过数据比对、审查标准智能判定、数据库自动检索校验等方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一批“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材料”的“智慧审批”事项,增强线上服务体验。提升群众对各领域办事公开和审批服务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乐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大数据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动与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确保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部署推动。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两化”工作。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快部署,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各单位实际,根据上级文件和各单位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理顺工作思路、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打造等各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告栏、宣传册等平台以及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完整公开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对涉及试点领域的不实信息,借助媒体、网站及时主动发声、澄清事实。要做到推进“两化”工作后,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查找更加便捷。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我区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对落实不到位、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予以绩效扣分。


附件:福州市长乐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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