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开门红”十条政策措施》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长乐区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开门红”
十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东湖、洞江湖、闽江口三个片区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重要窗口,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确保我区经济发展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特制定如下十条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一、稳住投资基本盘。开展“项目攻坚落实年”行动,继续用好“五个一批”“一抓一促”等机制,安排省市区重点项目320个,年度计划投资800亿元。安排提速攻坚项目156项,其中:在建提速项目59项,开工提速项目55项,竣工提速项目42项。组织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力争推动大东海高端精品钢铁产业、福州地铁智慧园等20个以上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2022年一季度省级、市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家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对已开展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工业用户,在享受省、市春节短周期直接交易政策的基础上,我区按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用电容量小于1250千伏安的企业用户电力工程外线建设费用,由区财政全额进行补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区统计局提供的工业企业平台报送数据为准,对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增加值率达到23%(含)以上、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奖励;工业产值10亿元以下,且增加值率达到23%(含)以上、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万元、2万元奖励。
二、保障项目用工需求。支持企业稳定用工。对经工信、人社等部门认定的重点工业企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按每人300元标准以及春节当月(2022年2月)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人数计算,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5万元。支持企业引进劳动力。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上调用工调剂补贴标准,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三、创新交通投资建设模式。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允许交通项目投资人开发利用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公路站等资产,参与矿场、旅游、物流、商超等资源开发,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交通项目。
四、加快前期激励开工。列入2022年度建设计划的交通项目加快开展工可、勘察设计工作,不含大桥或隧道工程的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对2022年新开工的公建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时间提前一个季度以上的,根据项目概算总投资分档给予建设单位工作经费奖励,其中0.5亿元(含)至1.5亿元的项目,每个奖励5万元;1.5亿元(含)至3亿元的项目,每个奖励1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项目,每个奖励15万元;5亿元(含)及以上的项目,每个奖励20万元。
五、强化项目招商引资。举办长乐区新春企业家大会,发放长乐区招商手册,宣传推介长乐投资环境,推动永荣锦江百万吨数智化功能性绿色超纤等不少于10项重大招商项目上台签约,跟踪推动签约项目尽快开工、投产运营。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瞄准大东海高端精品冷轧、雪人氢能源产业园等36个重点招商项目,一季度力争推动5个重点项目落地。用足用好省级一季度稳外资政策,加强外资招商,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未分配利润转增资,加快推动光隆福州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智造基地、大华物产洞江浮岛酒店暨“首钻欢乐世界”休闲旅游等重点外资项目转落地。
六、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畅通“项目找资金、资金找项目”双向渠道,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企业)名单,督促金融机构提升项目融资对接成效,加快资金投放和使用效率,重点推进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银行长乐支行与我区已签署520亿元的战略框架协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新增减税降费规模不低于去年4757.66万元。积极对接国开行等金融机构,推动首占营前新区等片区开发项目融资支持,加快资金投放,提高使用效益。聚集国家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积极谋划、精心筛选上报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力争2022年我区专项债券额度比2021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加强项目常态化储备和穿透式全过程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聚集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补助,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区财政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倾斜和配套资金保障。
七、强化项目用地用林用海保障。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组建服务专班,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聚焦重点、强化服务,专班服务推动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报批事项,力争一季度农转用报批用地780亩。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指导相关项目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库,争取使用国家配置的计划指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控增量、挖存量,加大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力度,一季度预计处置闲置土地69亩,收储存量建设用地251亩,积极盘活利用历史围填海空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开门红”项目用地需要。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云代办”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首季度推动更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城通办”范围,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全城通办”事项占我区全部事项的30%;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开办企业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升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智能服务水平,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无人化”自助办事服务。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告知承诺制度,执行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告知承诺事项暂行办法。
九、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加大工业技改项目支持力度,对设备投资部分在省市奖励补助的基础上继续给予配套补助。强化重点项目领导挂钩制,做好项目协调服务,落实“一企一议”协调机制、“重中之重”督查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能快尽快、能早尽早,推动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制定投资“开门红”工作方案,明确一季度投资总量和增速目标,细化落实到乡镇(街道),每月及时跟踪投资完成情况,督促做好在建项目入库工作。制定具体激励机制,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加强施工组织,强化正向激励,对成效较好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
十、开展“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鼓励外地员工留航过年,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落实职工节日福利、改善就餐条件、安排休闲文化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春节期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及其子女,对坚守在生产一线、项目一线、防疫一线的职工及其子女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重点对40家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企业和重点项目工地职工赠送长乐文旅美食—“美猴丸”,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以上十条政策措施,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调服务,着力推动一大批重大项目快落地、早见效,确保全区经济发展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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