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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02-03 11:28 浏览量:
     1月中旬,根据《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价体系》(长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区营商办组织开展对相关区直部门2020年第四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的整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是领导推动。大部分专项工作组组长都能亲力亲为抓本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等形式,了解本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任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认真部署落实。各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区委、区政府及区营商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及时开会研究、贯彻意见,并签批到相关责任科室负责具体落实。三是切实做好考评准备。各专项工作组认真做好福州“营商环境指数”绩效考评准备工作,对照2020年度考评指标及时梳理本组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要求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

(二)对标任务,扎实推进。

一是不断提质增效。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各类办事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85%以上企业抵押时限压缩至24小时办结大中型企业平均接电时间降至38天,小微企业接电平均不超过6天;获得用水、用气和广电网络办理时限缩减至7个工作日;口岸通关方面,完成省市2020年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2017年进口通关时间压缩60%以上,出口通关时间压缩70%以上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化网上办事能力。推广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工作,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全事项比例提升至67.59%;加快实现“全城通办”,目前已实现21个事项在市、县两级全城通办,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全城通办”窗口。三是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开展一次性抽查项目36个,全年性抽查项目60个;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共检查企业168家,涉及职工2.363万人四是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海峡·长乐周转贷”对符合条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给予应急贷款支持,2020年为20家企业发放贷款25笔,共计10.8183亿元。五是加强法治保障。提升执行合同效率,深化繁简分流,推行简案、普案、专案“三元”分流模式,不断压缩执行时间,2020年法院执行合同整体平均时间约为132六是提升宜居水平。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率达100%;提升空气质量,截止11月30日,空气优良328天,优良率98.2%,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

(三)结合实际,创新服务。

一是深化矛盾化解。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建设“乐和解”平台,并于12月9日举办“乐和解”平台全区推广暨业务培训会,标志着全省首创的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的在线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在长乐区正式全面推广。平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通过三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模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使矛盾纠纷不断被过滤和分流,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响应国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在省、市检察院与区委区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教育融入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彰显法律权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由区住建局牵头再造“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新流程,推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和免审制,推动设立“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口,形成“8+4+4”的工程审批模式,不断缩短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打通行政审批层级、消除审批地域界限,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在行政服务中心启用了“全城通办”窗口,21项政务服务实现“全城通办”,包括护士执业注册、放射工作人员许可、集体合同审查等。

五是压降用电成本。持续推进企业采用电e票支付电费工作,充分发挥电e票利息比普通银行利息低和电费折扣的优势,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0年共有16家企业成功使用电e票支付电费8.39亿元,2020年为企业节约电费融资成本约1678万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召开营商环境讲座。为更好的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0月27日下午,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邀请了福州市营商办领导莅临授课,进一步增强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领导及企业的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二是开展营商环境问卷调查。积极配合福州市营商办做好“e福州”问卷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各区直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参与“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鼓励和邀请更多企业群众参与“问卷”,切实提升营商环境知晓度。三是深化宣传推广。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力度;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面向人大、政协、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建议。

二、考评排名情况

经过牵头单位初评、自评,营商办组织的复核考评及征询区效能办的意见,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第四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结果(具体得分情况见附件),其中:

(一)牵头单位:前三名为: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后三名为:区交通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

(二)责任单位:前三名为:区司法局、区“智慧长乐”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后三名为:区气象局、长乐海事处、长乐机场海关。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任务推进滞后。部分单位在任务推动上存在滞后,如:提升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不动产交易自动计税任务完成时限为12月底,但目前仍未完成对接工作。

二是问卷调查配合力度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区营商办交办的“营商环境问卷调查”任务配合不够积极,未及时动员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问卷,个别单位报送的问卷数量存在造假;未对“营商环境问卷调查”进行宣传,企业群众的参与率较低。

三是信息报送质量较差。部分牵头单位每周报送的简报质量较差,缺乏实质性的内容,此外还存在迟报的现象。其中,第四季度牵头单位简报选取率靠后的有:区交通局、区资规局。

四是创新报道不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推广不够充分,工作举措和创新做法缺乏上级部门的转载推广,缺少上级部门领导的认可和表扬;媒体宣传上,仍主要集中在区级媒体及自媒体的宣传,缺乏上级主流媒体的刊发和转载。

四、有关要求

一是开展问卷调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区营商办开展每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问卷调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问卷调查的宣传工作,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群众参与问卷,切实提高我区的问卷调查数量,对存在问卷数据作假的,将予以通报扣分。

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及时对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对一些已完成的任务,要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来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到位;一些持续性推进任务,要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减少工作盲目性,推动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对进展滞后的任务,要及时分析滞后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弥补差距、追赶进度。

三是加强创新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深度融合,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结合长乐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方案,并组织落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切实做好创新宣传工作,更多获取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表扬。

2020年第四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整改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担当,夯实责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第四季度工作开展较为落后,排名倒三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认真分析落后原因,及时开展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区营商办及两办督查室。

附件1:《牵头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第四季度评分排名》

附件2:《责任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第四季度评分排名》

 

 

 

福州市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工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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