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现将“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社会单位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值守;节前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单位临时搭建用于各类促销活动的舞台、展架设施不能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线路敷设要做好穿管保护等措施。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保持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4.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作业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备;动火动焊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开展作业时要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5.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6.节日期间,营业场所要制定或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确保全体员工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引导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7.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居民开展火灾预防、自救逃生等知识的宣传提示;要对居民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8.广大居民要及时清理阳台、走道、疏散通道的杂物,并做到人走火关,出门断电、断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门厅、楼道、电梯间及室内停放及充电,私家车辆不可占用消防车道。
9.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10.进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不乱扔烟头,不在森林草原野炊生火。
11.子女或亲戚回家探望时,帮助老人及长辈消除家中火灾隐患,告知老人不要在屋内、走道、阳台等处堆放杂物废品,更不要卧床吸烟。
12.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迅速地撤离火灾现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如发生火情,请及时拨打119 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