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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电动车上楼!最高罚款10000元
来源:长乐区消防大队 2021-08-18 15:43 浏览量:
 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截至2020年底全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但它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火灾隐患。

近年来多地均发生过电动自行车进楼、进电梯后自燃或充电时起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今年2月18日凌晨在广东东莞一外卖小哥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数小时后电动车突然起火爆炸所幸消防迅速赶赴现场将明火扑灭


5月10日四川成都一男子推着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车辆突然冒烟起火意外导致包括婴儿在内的多人被重度烧伤


    针对电动车在楼道乱停等问题,在今年8月1日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对此,新规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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