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长乐区司法局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提供举报线索。
一、征求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底。
二、征求内容
1.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2.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如何使学习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
4.其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1.来信来访: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长乐区吴航路417号政法小区司法局602);
2.电话反馈:0591-28922233,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14:30-17:30);
3.邮箱征集:cl_19610@163.com(请在邮箱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4.扫描下方“意见码”登入填写反馈意见。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长乐区司法局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严格保护反馈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长乐区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
2025年4月16日
(来源:法治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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