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委法办【2020】17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提升省对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成效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加强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工作宣传,着力提升公众评议成效,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我执法我普法”专项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底平安综治考核中“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落实宣传工作,推动评议成效明显提升。
二、活动地点:
在辖区重点商圈、公园等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三、活动安排:附文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站位,把握方向。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全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紧密结合自身执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2020年福州市长乐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长委法办〔2020〕6号)及《关于转发〈福州市国家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长委法办〔2020〕16号),结合工作职能自行决定活动形式、主题等具体内容,并将活动方案提前3天报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图片、简报,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汇总上报省、市。
(三)加强报道,营造声势。各单位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介资源,综合运用政府官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各自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推动“我执法我普法”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陈杰 林旭丹
联系电话: 28808617
电子邮箱:clyfzq@sina.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