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秀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29 15:57 浏览量:

陈秀华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三峰园4幢504单元及5号杂物间的房产,因保管不善将榕长S字第0405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秀华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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