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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乐慈善总会关于继续做好“扶贫助孤”工作意见
来源:长乐新闻网 2020-08-20 17:37 浏览量:

  2020年,长乐慈善总会继续协助区委、区政府实施常态性“扶贫助孤”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意见重申如下:

  一、助孤儿条件与标准:

  1.长乐区常住户口;

  2.长乐区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家庭对象;

  3.不在民政部门救助范围内的事实孤儿,父亡故或母亡故,单亲父或母不予抚养的子女,由亲属监护收养;

  4.年龄未满16周岁的;

  5、受助对象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请携带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证明,孤儿户口证明;

  2.申请对象必须未获得其他部门团体与个人资助,如有重复资助情况应予以取缔救助资格,并不得再申请;

  3.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向所属村(居)转发告知;

  4.申请时间:自本通知下达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团结小区和谐楼二楼

  联系人:高捷 程玲

  电话:28881811 13******765

  13******099

  长乐区慈善总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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