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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不再限行!
来源:长乐公安 2024-03-18 08:33 浏览量:

  关于调整长乐城区部分道路货车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提升文明长乐的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调整对长乐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制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对中型厢式货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外)在长乐城区通行不再限行。

  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此前长乐城区有关载货汽车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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