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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外地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能否在工作地申报个税时扣除?
来源:长乐区国税局 2019-07-12 10:22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文件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可以在工作地缴税时扣除,但扣缴标准不应超过工作地的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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