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环评批复后5年仍未建设,环评依然有效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所属单位:长乐生态环境局 所属分类:审批审核 时间:2024-09-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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