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夫妻投靠迁移业务,办理户口迁移时候,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夫妻投靠迁移业务时,提交下列材料,向被投靠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理夫妻投靠迁移业务: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

  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当提交本人以及投靠人在本设区市市辖区、县(市)内无房承诺,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所属单位:长乐区公安局 所属分类:户政 时间:2024-12-3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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